2020年4、5月份期间,在一次小区内的烧烤聚餐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同小区的王某称自己经常做工程,可以带其入股张北县光伏发电安装工程赚钱,并承诺入股5万元,年底可分红20万元,同时虚构了一系列的好处,骗取了王某的信任。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20年6月18日收取了被害人王某用于“入股”5万元现金。2020年7月,李某再次找到王某,又谎称自己可以为其妻子办理石家庄华电的工作,王某再次深信不疑,并于8月21日向李某转账15万元。2020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又一次找上王某,这次是以搞工程招标为由,想让王某继续入股,察觉出一丝不对劲的王某拒绝了李某,但是王某害怕之前给李某的20万元要不回来,还是借给李某3万元。
在之后的日子里,犯罪嫌疑人李某一直找各种借口推脱给王某妻子办理工作,分红与欠款等事情更是只字不提。
最后,王某与家人商议后,于2021年7月7日报警。刑警大队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骗来的钱才均用于购买彩票、偿还贷款以及个人消费,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办理对王某承诺的事情。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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