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际可再生能源署 (IRENA) 发布最新报告《海上可再生能源行动议程》发现,促进海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加速能源转型,并使 G20 国家能够建立一个有弹性和可持续的能源系统。《海上可再生能源:部署行动议程》报告,通过明确支持海上技术(如风能、波浪能、潮汐发电、海洋热能和漂浮式光伏等)商业化的行动,积极促进 G20 议程,以寻求在全球范围内扩展其部署。该报告由 IRENA 总干事 Francesco La Camera 在意大利那不勒斯举行的 G20 环境、气候和能源部长会议期间发布。
报告概括了 G20国家在制定海上可再生能源国家战略时可以采取的 50 项具体行动。建议采取的行动包括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加强海洋治理,将近海可再生能源纳入到国家海洋空间规划以及水下电缆和电网等基础设施的早期规划。政策框架、国际合作和研发投资是推动全球海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建议。报告还建议在G20“金融轨道”内为海上可再生能源推动境外融资。
为了让世界走上气候安全的道路,IRENA 的 1.5°C 情景报告(参考/publications/2021/Jun/World-Energy-Transitions-Outlook)提出了前瞻性观点,即未来几十年海上风电、海洋能和漂浮式光伏将得到大规模增长。例如,海上风电将从今天的 34GW增加到 2030 年的 380GW,到 2050 年将超过 2,000GW。到 2050 年,海洋能也将额外增加 350GW的海上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
海上可再生能源有潜力在可持续利用海洋方面为可持续发展目标 14 (SDG14)做出巨大贡献,同时促进渔业、航运和旅游业等海洋经济活动。由海上可再生能源推动的蓝色海洋经济,将帮助岛屿和沿海国家实现与《巴黎协定》和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30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genda)一致的国家目标。
G20 国家非常适合促进海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其成员占到全球经济活动和贸易的绝大部分,迄今为止海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三以上。G20 国家拥有全球 99.3% 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和几乎所有已安装的海洋能装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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