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十四五”期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清洁能源跨越式发展,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如下:
本次新增风电项目1220万千瓦,全部用于支持无补贴风电项目建设,作为保障性规模,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煤电关停企业等容量替代建设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等容量替代项目),不受总规模限制,不兼得1.5倍容量光伏替代政策。根据各地可开发风能资源分布情况,1220万千瓦风电规模分解下放到阜新、朝阳(各200万千瓦),沈阳、营口、铁岭(各150万千瓦),大连(120万千瓦),鞍山、葫芦岛(各100万千瓦),锦州(50万千瓦),如此大规模的风电指标应该会抢占一部分光伏指标。
原文如下: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