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星云股份分别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hurnigiaGmbH、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了采购订单。
截至8月5日,星云股份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4.24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73.98%;其中,2021年1月1日至5月11日,累计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达1.27亿元,2021年5月12日至8月5日,公司连续4个月内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采购订单金额累计达到2.96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72%。
根据采购订单内容,星云股份向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设备、自动化设备、化成分容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及维修、配件、服务。
公告显示,2018年至2020年,星云股份对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销售金额大幅增长,占营收比重也是逐年攀升。
2018年星云股份对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金额为2094.36万元,2019年为1.45亿元,2020年则为2.28亿元,分别占星云股份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6.93%、39.51%、39.85%。
星云股份表示,上述合同的签订,尤其是化成分容设备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锂电池设备战略客户市场的有效突破,标志着公司化成分容设备逐步实现产品化、规模化,是公司进一步深化以技术为核心驱动的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
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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