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通威股份(600438)发布的公告获悉,公司因公开发行120亿元可转债,于7月6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对此,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证监会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有关可转债募资用途、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参与认购可转债,以及是否存在减持或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等13个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补充披露。
募资120亿投向四项目
通威股份称,120亿元可转债的募资用途分别为:乐山二期高纯晶硅项目26亿元;包头二期高纯晶硅项目30亿元;15GW 单晶拉棒切方项目29亿元;补充流动资金35亿元。
具体来看,乐山二期高纯晶硅项目投资总额40.10亿元,其中建设投资38.94亿元,流动资金1.17亿元。项目构成中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部分包括主要工艺装置、配套系统工程及其他和其他费用等,合计38.17亿元,扣除此前已投入的10.09亿元,拟使用募资26亿元,剩余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包头二期高纯晶硅项目投资总额41.3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40.16亿元,流动资金1.18亿元。该项目计划用地已完成农用地转工业用地的调规手续。主管部门正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前的内部程序,预计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挂牌程序,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项目土地无法落地的风险很小。
15GW单晶拉棒切方项目特征总额29亿元。该项目用地位于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会云村(工业基地内),总共约470亩。该项目土地随着项目进展拟分三批次进行挂牌工作,预计 2021 年年底前完成挂牌程序。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土地取得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项目土地无法落地的风险很小。
消化新增产能有路可寻
通威股份称,假设项目于2021年底建设完成,预计第一年产能利用率80%,第二年起达到 100%,对应2022-2023年的高纯晶硅耗用量分别为3.87万吨和4.84万吨。为保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和预计收益的实现,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首先,继续巩固和强化公司行业优势地位,加强各环节协同效应,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把握全球市场进一步扩大以及高效电池产品份额提升的有利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规模、成本、技术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从而有效消化本次新增产能。
第二,继续加强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旗下的永祥股份经过多年发展,在冷氢化、大型节能精馏、高效还原、尾气回收、三氯氢硅合成、反歧化等高纯晶硅核心技术领域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成果。
第三,公司继续加强和下游主要客户的战略合作。本次募投项目乐山二期高纯晶硅项目和包头二期高纯晶硅项目的主要产品为高纯晶硅,下游客户为各硅片生产企业,15GW单晶拉棒切方项目为公司内部配套生产线,产品全部供内部生产使用。
董监高六个月内不减持
证监会要求通威股份补充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拟参与认购可转债;在认购可转债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或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通威股份回复称,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人员出具的承诺函,除董事王晓辉、独立董事杜坤伦、王进、傅代国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均拟参与认购可转债。
经查询,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控股股东通威集团减持2440万股;董事长谢毅减持7.25万股;副总经理沈金竹减持7.01万股;副总经理宋刚杰减持9.37万股;监事杨仕贤减持5.27万股。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任董监高人员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人员出具承诺如下: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参加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承诺签署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亦不存在任何减持计划;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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