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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县!浙江缙云县印发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

   2021-09-09 缙云县政府网28840
核心提示:日前,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缙云县分布式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方
日前,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缙云县分布式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表示,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双碳工作和振兴乡村经济两大战略工作部署,是实践浙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具体行动,是为缙云“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用能空间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为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知还强调,统筹提升公共建筑屋顶及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建筑物(构筑物)上空安装比例,加快开发区、园区企业屋顶光伏安装推广,鼓励有条件农村户用屋顶积极安装光伏。积极争取。加强光伏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因地制宜。根据缙云实际,在统筹开发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运行方式,多元开发,共同推进。四是工作不暂停。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于已完成备案和正在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有关程序继续加快推进,不受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影响。

详情如下:

缙云县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

试点工作方案

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双碳工作和振兴乡村经济两大战略工作部署,是实践浙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具体行动,是为缙云“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用能空间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为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现有建(构)筑物: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鼓励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二)新建建(构)筑物: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新建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要达到4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左右。(三)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结合农牧业生产,在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

二、工作进度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22日前)。县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7月22日—8月15日)。按照工作专班,各部门、乡镇根据分工、职责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

(三)制定实施方案阶段(7月25日—8月25日)。督促相关开发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分类确定开发时序、开发模式,实施方案报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予以备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底)。督促相关开发主体抓紧组织实施,已经开工建设的加快工程进度,未开工的,分类分批予以推进,争取2021年开工规模10万千瓦,并网5万千瓦,其中争取8月底前开工一批。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8月底—10月底)。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建立相关长效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光伏地面电站专班设在县发改局,公共建筑屋顶光伏专班设在县财政局,工商业屋顶光伏专班设在县经济商务局,农业农村光伏专班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

(二)统筹试点推进。一是分类实施。统筹提升公共建筑屋顶及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建筑物(构筑物)上空安装比例,加快开发区、园区企业屋顶光伏安装推广,鼓励有条件农村户用屋顶积极安装光伏。二是积极争取。加强光伏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因地制宜。根据缙云实际,在统筹开发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运行方式,多元开发,共同推进。四是工作不暂停。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于已完成备案和正在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有关程序继续加快推进,不受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影响。

(三)完善建设规范。在推进开发同时,注意和谐美观,自规、建设、农业农村、发改、文旅等相关部门对光伏项目的外观造型、设计方案等方面加强把关,实现光伏设施与建筑物的和谐统一。光伏开发主体须严格按照屋顶光伏建设技术标准,相关规划,组织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绝不能让一些质量不过关的光伏产品进入缙云市场,并严把安全质量关,牢牢守住安全和质量底线,确保建设任务平稳有序推进。

(四)强化电网保障。县供电公司要加强对配电网的升级改造,切实保障分布式光伏开发接入需求,并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五)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靠前服务,及时破解难题,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传达领导小组部署和指示;组织、协调、推进光伏开发工作有关事项;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地面光伏电站事项,推进地面光伏电站建设。

财政局:负责牵头公共建筑屋顶光伏专班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建设。

经济商务局:负责牵头工商业光伏专班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

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农业农村光伏专班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农业农村光伏建设。

建设局:负责全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屋顶的光伏工作;落实专班的分工事项,配合好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

教育局:负责全县学校屋顶的光伏工作;落实专班的分工事项。

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卫生医疗机构的屋顶光伏工作;落实专班的分工事项。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屋顶的光伏工作;落实专班的分工事项。

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与光伏项目相关的双招双引工作,落实招商政策。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光伏项目用地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光伏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建设项目房屋合法性审查;探索支持光伏项目建设的用地政策;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光伏开发建设。

林业局:负责光伏项目林地审批服务工作;探索支持光伏项目建设的林地政策;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光伏开发建设 。

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屋顶光伏开发建设的建筑物合法性审查;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文广旅体局:负责光伏项目文物保护审批服务工作,做好与景区相关的光伏项目的方案审核;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光伏开发建设。

生态环境局:负责光伏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工作;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光伏开发建设。

供电公司:负责分布式光伏开发并网接入工作;协助配合各单位和乡镇推进光伏开发建设,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各乡镇(街道):负责农业农村户用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负责落实政策处理主体责任,负责屋顶光伏开发建设的建筑物合法性审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高质量建设完成;协助配合各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推进光伏开发建设;完成专班小组交办事项。

(六)强化要素保障。发改、自规、林业等部门要积极向省市争取支持,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政策、用地、林地指标要素保障,自规、建设、发改等单位在新的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设置、方案、设计等中考虑实施光伏项目的需求,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支持与行政村分布式光伏发展、贫困村消薄结合考虑。国网缙云供电公司要积极向省市争取,尽最大努力保证新增电力并网,提供电网配套保障。

(七)加强督查通报。建立督查、通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缙云县分布式光伏资源调查摸底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序、高效推进我县光伏开发工作,系统、科学、全面地做好缙云县分布式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一)调查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范围

(二)调查内容

1.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调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学校、医院、停车场、自来水厂、车站等公共建筑屋顶屋面结构、类型和面积。

2.农业农村建筑光伏资源调查:社区、农村户用住宅屋顶和设施农业、渔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农牧业生产建筑屋顶屋面结构、类型和面积。

3.工商业建筑屋顶光伏资源调查:企业厂房、商业、星级酒店等建筑屋顶屋面结构、类型和面积。

4.地面光伏电站资源调查:全县可开发地面光伏电站土地性质、面积和预装机容量。

二、调查具体分工

(一)公共建筑屋顶光伏专班

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全县学校由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卫生医疗机构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城市基础设施由县建设局负责;其他国有资产屋顶由县财政局负责。

(二)工商业屋顶光伏专班

县经济商务局牵头组织;企业厂房、商业、星级酒店等建筑屋顶由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配合。

(三)农业农村光伏专班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农牧业生产建筑屋顶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社区、农村户用住宅屋顶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房地产项目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配合。

(四)地面光伏电站资源调查专班

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具体调查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自规、林业、供电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予以审核(具体事项分工见附件1)。

三、工作开展步骤

(一)召开动员大会

2021年7月22日前全县召开整县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布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调查摸底工作顺利完成。

(二)调查培训

邀请技术人员对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了解摸底调查表结构及需要填写的指标内容。

(三)摸底调查

摸底调查由各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并汇总形成调查报告,要求在2021年8月15 日前完成所有的调查摸底工作。

附件:1.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分工表

2.缙云县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调查表

3.缙云县农业农村光伏资源调查表

4.缙云县工商业屋顶光伏资源调查表

5.缙云县光伏地面电站资源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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