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如下:
关于对2021年包头市分散式风电、 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优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编制了竞争配置优选工作方案,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成优选专家委员会具体组织了本次优选工作。
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专家组提交的优选意见,经研究,同意以下项目进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9月28日-2021年9月30日
如参与本次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的业主对评审结果存在质疑的,应当
在优选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出书面质疑,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收到书面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联系单位: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宋男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