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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支持在川晶硅光伏企业参与光伏电站开发 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1.3亿千瓦!

   2021-12-10 四川省人民政府36310
核心提示:12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文件明
12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文件明确:

到202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模能级持续提升,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达到630亿立方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6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66%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5%左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实现碳达峰。

到203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7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0%左右,为全国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更大贡献,朝着实现碳中和目标稳步迈进。

文件提出,要推进水风光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加快发展风光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规划建设风光能源开发基地,集中开发凉山州风能和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太阳能,支持在川晶硅光伏企业参与光伏电站开发。推进分布式风光能源开发,鼓励盆周山区和川西地区有序建设风电项目,支持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拓展光伏在社区和种养殖、交通、市政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大力发展晶硅光伏产业。发挥晶硅制造先发优势,着力健全产业链条,扩大先进产能规模,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建设世界级晶硅光伏产业基地。推动成(都)乐(山)眉(山)晶硅光伏产业一体化发展,建设乐山“中国绿色硅谷”。加快晶硅光伏产业高端化发展,推进关键环节技术更新,持续降低生产能耗和成本,提高晶硅光伏发电效率。推进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配套成链发展,形成上中下游适配协调的产业集群。推进薄膜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持续做强能源装备产业。把清洁能源装备产业作为建设制造强省的重要支柱,依托“国字头”能源装备龙头企业,突出关键技术自主化、市场拓展全球化、运维服务一体化,建设国际一流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成(都)德(阳)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建设以成都为引领的光伏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加快打造德阳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聚焦水能、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推进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储能设施、热泵等能源装备发展。

全文如下: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全局,充分发挥四川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势,着力培育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低碳新动能,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结合省情实际,就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定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

(一)深刻领会重大意义。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鲜明特征,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揽全局、站高谋远,围绕绿色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根本遵循。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必将重塑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格局,对于形成更具可持续性、包容性和韧性的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省上下必须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自然生态本底良好,清洁能源资源富集,具备绿色低碳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广阔空间。近年来,我省加快建设全国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迅速发展,在全国产业版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乘势而上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是全面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展现绿色发展新担当的自觉行动,是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提升产业发展新位势的战略举措,是积极抢抓绿色低碳转型机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主动选择,是更好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的现实需要,必将有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实支撑。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和保护,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牢牢把握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的着力方向,聚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清洁能源支撑产业和清洁能源应用产业,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出一条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支撑四川未来发展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双碳”引领、做强优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科学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一手抓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手抓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清洁能源生产、支撑、应用全链条优势重塑和价值跃升,培育形成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

——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相结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体系,着力突破关键共性和前沿引领技术,提升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科技水平,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核心竞争力。

——龙头带动、集聚发展。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为牵引,完善区域产业政策体系,发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作用,统筹布局能源链供需侧、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前后端,构建分工合理、配套完备、保障有力的产业生态圈,加快形成集中布局、集群成链、集约高效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格局。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强化规划引领,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树立底线思维、注重风险防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各类市场交易机制作用,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激发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科学确立发展目标。坚持国家所需和四川所能相结合,统筹当前和长远发展,着力打造在全国大局中有影响力、对四川发展有支撑力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把四川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地、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中承载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支撑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先行区。

到202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模能级持续提升,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达到630亿立方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6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66%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5%左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实现碳达峰。到203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7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0%左右,为全国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更大贡献,朝着实现碳中和目标稳步迈进。

二、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

(四)推进水风光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立足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强化水电主力军作用,培育风光发电新增长点,构建沿江清洁能源走廊,建设世界级优质清洁能源基地。

科学有序开发水电。稳步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水电基地开发,优先建设具有季以上调节能力的水库电站,巩固水电第一大省地位。加快推进一批大中型水电项目建设,推动白鹤滩、两河口等在建水电站如期投产,开工建设旭龙、岗托等水电站。推进乌东德、溪洛渡、二滩、瀑布沟、向家坝、锦屏一级、锦屏二级等已建成水电站稳定出力。加强水资源调度,统筹流域水电综合管理,加快核准一批水电项目,有序实施其他流域大中型水电开发。多措并举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加快发展风光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规划建设风光能源开发基地,集中开发凉山州风能和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太阳能,支持在川晶硅光伏企业参与光伏电站开发。推进分布式风光能源开发,鼓励盆周山区和川西地区有序建设风电项目,支持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拓展光伏在社区和种养殖、交通、市政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五)规模化开发利用天然气。统筹推进常规气与非常规气开发,加快建设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推进川中、川东北等重点气田建设,加大宣汉、安岳、大英等地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发挥长宁—威远国家级页岩气开发示范区引领作用,推动川南页岩气滚动开发。支持革命老区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推进致密气、煤层气开发利用。集约化、规模化布局储气设施,加强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

促进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发挥我省天然气资源富集、装备技术成熟等优势,加快规划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时期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0万千瓦。有序推进天然气发电替代燃煤发电。支持天然气主产地高质量发展绿色精细化工产业,支持资阳建设高端天然气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支持泸州提升全国重要绿色化工基地建设水平。

(六)有序开发多类型清洁能源。瞄准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领域,前瞻布局发展新型可再生能源,着力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扩大应用,构建多能并举、协同发力的能源供给体系。积极发展氢能产业,统筹推进氢能安全生产和“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开展氢能运营试点示范,丰富应用场景,建设全国重要的氢能产业基地,支持成都打造“绿氢之都”、攀枝花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城市。合理利用林草、秸秆、垃圾等开发生物质能,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因地制宜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示范。

三、发展壮大清洁能源支撑产业

(七)大力发展晶硅光伏产业。发挥晶硅制造先发优势,着力健全产业链条,扩大先进产能规模,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建设世界级晶硅光伏产业基地。推动成(都)乐(山)眉(山)晶硅光伏产业一体化发展,建设乐山“中国绿色硅谷”。加快晶硅光伏产业高端化发展,推进关键环节技术更新,持续降低生产能耗和成本,提高晶硅光伏发电效率。推进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配套成链发展,形成上中下游适配协调的产业集群。推进薄膜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八)持续做强能源装备产业。把清洁能源装备产业作为建设制造强省的重要支柱,依托“国字头”能源装备龙头企业,突出关键技术自主化、市场拓展全球化、运维服务一体化,建设国际一流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成(都)德(阳)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建设以成都为引领的光伏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加快打造德阳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聚焦水能、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开发利用,推进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储能设施、热泵等能源装备发展。推进天然气(页岩气)开采高端成套装备、输配送装备研制和工程化应用。推进氢能装备发展,建设自贡氢能装备制造先行区。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工程,支持成都、自贡、内江、南充、资阳等地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推动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健全清洁能源装备研发、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咨询评估等服务体系。

(九)构建多元协同储能体系。发挥各类储能技术经济优势,统筹布局电源、电网、用户侧储能设施,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科学布局抽水蓄能,结合水利工程水资源再利用,在电力负荷中心和新能源集中送出地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支持列入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启动建设。推进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研发应用,探索压缩空气储能,开展光热储能和氢储能等示范应用。实施“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工程,推进多元储能融合发展,加快储能规模化应用。

(十)完善清洁能源输配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支持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加快四川电网主网架提档升级,形成相对独立、互联互济的“立体双环网”主网结构。完善电力输送通道,推进川渝特高压交流电网等工程建设,加快建设阿坝至成都东特高压交流电网,研究论证西北—四川第二通道。优化天然气管网,增强主干管网互联互通和输配气能力,实施“川气东送”二线(四川段)、威远—泸县页岩气等干线管道工程,推进末端区域供气管网建设。支持建设微电网、智能电网,发展“5G+数字电网”“5G+智能燃气管网”,促进清洁能源科学调配和智能化运用。

四、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应用产业

(十一)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发展锂电材料产业,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锂电材料产业基地。统筹锂矿资源供给,科学有序推进川西北锂辉石矿高效综合利用,加快川东北锂钾资源勘探开发,增强锂矿资源安全保供能力。引导行业龙头企业选择符合条件的地方合理布局,促进锂电材料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增强对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做强基础锂盐、正负极材料,加快补齐隔膜、电解液等薄弱环节,实现锂电主辅材料产业均衡协调绿色发展。支持遂宁加快建设“锂电之都”。支持阿坝、甘孜依托“飞地园区”合作开展锂资源精深加工。

大力发展动力电池产业。优化动力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围绕行业领军企业完善跨区域产业生态圈。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动力电池产业基地,建设宜宾“动力电池之都”。依托重大项目投运生产带动配套项目对接落地,培育拳头产品,加快提升产业能级,实现供全国、销全球。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加快重点领域电动化进程,扩大动力电池应用。实施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体系。稳步发展氢燃料电池产业,前瞻谋划新型电池产业发展。

(十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提档升级。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水平,推动整车企业与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配套企业协同发展。培育引进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支持传统燃油车企转型,形成新能源汽车批量生产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能源汽车汽配产业基地。加强与重庆联动协同,布局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服务网络系统,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构建成渝“电走廊”。发展氢燃料汽车,构建成渝“氢走廊”。推动新能源汽车网联赋能和单车智能协同发展,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构建成渝“智行走廊”。

(十三)推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构建“芯屏端软智网存”生态圈,培育全国大数据产业重要增长极。推进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实施,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推动成都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德阳天府数谷产业园、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绿色发展,培育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优化区域数据中心布局,科学有序建设若干城市内部数据中心。完善成都超算中心、中国(绵阳)科技城超算中心和成都智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数据算力中心。推进省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水平。探索建设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深化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共建川渝国际数据门户,打造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研究组建数字四川集团。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地方立法,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十四)深化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深入推进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做精钒产业,做强钛产业,打造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建设攀枝花“中国钒钛之都”。开展钒钛磁铁矿高效综合利用示范,科学确定钒钛产业技术路线及产品研发方向,提质发展特种钢铁材料,推进绿色低碳短流程炼钢,着力用好伴生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施钒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加快开发钒钛高端制品、功能材料、特色零部件等。支持乐山、内江等地含钒材料产业发展。优化钒钛资源综合开发用能结构,开展氢冶金先行先试,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统筹推进稀土、石墨、玄武岩等资源开发利用。

发展清洁能源相关产业,必须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导向,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五、强化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科技创新

(十五)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依托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高端创新资源,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加快组建天府永兴实验室。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相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协同攻关。围绕天然气(页岩气)、光伏、清洁能源装备、动力电池、钒钛、氢能等领域,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高水平建设一批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打通“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创新链条。加强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强化与全球领军企业的技术创新协作,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合体。

(十六)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坚持发展所需与创新所能相结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以自主可控的创新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制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实施深层页岩气、海相锂钾资源开采技术攻关。加强锂电、晶硅、钒钛、稀土、碲铋、石墨等新材料基础研究。加强动力电池、能源互联网、工业互联网、超算中心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十七)促进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促进绿色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推进氢燃料汽车、钒电池、微电网、多能耦合、碳捕集与封存等新技术应用示范。发布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实施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加强煤炭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等新技术应用示范。推进广元铝基材料产业基地绿色转型升级。开展先进绿色低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强化产业专利导航和维权援助,完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全链条技术市场服务体系,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建强成都新能源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辐射带动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十八)加快产业数字赋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提高数字技术对产业发展的渗透性和覆盖性。构建全省清洁能源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发挥数字化系统对能源供需端的支撑作用,提升电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增强消纳清洁能源和安全运行能力。推进国产工业软件普及应用,支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慧电站、智慧气田、智慧矿山、智慧园区、智慧工厂。围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争取国家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

六、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十九)引导重点区域集中布局。以区域发展战略引领产业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适度集中、集聚发展。突出成都极核带动作用,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布局发展锂电材料、晶硅光伏、清洁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等产业。着眼推动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协同发展,重点布局动力电池、天然气(页岩气)绿色利用、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立足攀西经济区转型升级,重点布局钒钛等先进材料和水风光氢储清洁能源产业。推动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绿色发展,重点布局水风光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产业,大力发展碳汇经济。坚持全省一盘棋,分产业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找准定位、错位发展,实现资源富集地、产业集聚地、技术研发地协同共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其他绿色低碳优势产业。

(二十)推动特色园区集约发展。坚持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导向,加快培育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支撑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清洁能源装备、锂电材料、动力电池、晶硅光伏、钒钛、新能源汽车、天然气(页岩气)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特色产业园,规范开展扩区调位,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区。深入实施“亩均论英雄”评价和企业能效碳排放绩效评价,促进园区集约高效发展。支持建设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推进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碳中和企业试点示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探索跨区域合作发展利益分享机制,支持共建以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为特色的“飞地园区”。

(二十一)支持优势企业集聚壮大。实施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领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上下游协同配套,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企业成链集聚。壮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产业链领航企业,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国有资本优化战略布局,培育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省属国有龙头企业,强化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国有经济对能源资源安全的保障能力。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激发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资活力,鼓励民营企业深度参与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联盟。

(二十二)加强绿色低碳标准化和品牌建设。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标准体系,培育一批优质品牌,持续提升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绿色低碳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链条质量技术“一站式”服务。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品牌发展战略,打造“天府名品”质量品牌,促进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良性互动。支持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适时发布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

七、营造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十三)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推进能源资源开发和利益共享机制改革,创新政府引导下的“地方参股、联合开发、就地注册、互利多赢”模式,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就地就近转化利用水平。探索页岩气重点富集区勘查区块投入退出机制。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改革,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进重点领域碳排放配额和核证减排量交易。建立碳排放追踪溯源机制。

(二十四)促进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低碳产业协同发展,共建西南地区百亿级储气基地等重大项目。推动川东北渝东北能源资源一体化发展,支持达州建设万达开天然气锂钾综合利用集聚区。支持广安依托高竹新区建设川渝合作新能源汽车配套生产基地。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合作,提高“西电东送”“川气外输”合作水平。加强与周边省份长期能源战略合作。加强绿色低碳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招引,探索实施市场化主体招商,助推“龙头企业+配套企业”成链集群发展。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班列,深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等方面交流合作,加快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示范省。发挥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碳足迹认证与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外贸,推动建设国家绿色外贸示范区。积极举办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国际锂电产业大会、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光伏产业高峰论坛、国际清洁能源装备博览会等国际性重大展会活动,以高水平会展带动产业集聚发展。

(二十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整合金融资源、优化融资结构、强化财金互动,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和绿色信托。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天府新区争取开展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碳金融市场创新发展。

(二十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级层面制定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在资源环境、研究开发、市场应用、人才引育、开放合作、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精准支持。实施财政“百千万”引导行动计划,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投资基金、政府债券,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整合优化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投入。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地用能指标支持力度,完善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引导企业优化用能方式,用好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建立战略科学家智力支持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力度,支持高校紧扣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设置,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积极争取国家统筹生产力布局、实施差异化政策,支持我省利用清洁能源优势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二十七)健全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发挥省推进“5+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联系机制作用,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建立“链长+链主”工作推进机制,分产业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一链一策”推动发展。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创设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指数和绿色能效“税电指数”,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化石能源控制为主的能源消费考核体系,探索实施清洁能源消费差别化考核。加大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力度,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健全法治保障,强化节能监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政治监督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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