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基本建成已规划近海浅水区项目,推动省管海域近海深水区项目开工建设,争取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并推动基地项目开工建设。
同时《规划》支持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海上制氢、海洋综合试验场等相结合,力争到2025年底累计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1800万千瓦;
在整机制造方面,《规划》强调加快建设阳江、粤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整机制造年产能达到900台(套)。
在海上风电降本方面,《规划》提出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以龙头企业为引领,重点开展低风速、大容量、抗台风、防盐雾风电机组研发制造,加快漂浮式风机基础、柔性直流送出等关键技术转化应用。
在产业链方面,《规划》提出重点引进或鼓励收购新型材料、主轴承、齿轮箱、海上升压站、施工船机运维设备等产业链企业,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
在海上风电运维方面,《规划》要求提前谋划海上风电运维产业,重点在阳江、揭阳、汕尾等地布局建设海上运维基地,同时鼓励支持风电研发设计、装备制造、风电施工及运维企业加强合作,通过组建专业运维机构或委托开展社会第三方专业运维,推行运维服务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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