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设立氢能产业办公室的通知
吉能人事〔2021〕347号
吉能人事〔2021〕347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科学有序推进我省氢能产业发展,经局党组局2021年12月14日第30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临时机构氢能产业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能
拟定全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氢能制储运用全产业链发展布局,牵头研究制定氢能产业扶持办法,科学引导氢能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有效促进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发展壮大。
二、人员配备
氢能产业办公室按5人设置。设办公室主任1名,由总经济师叶雪松同志兼任,工作人员4人(公务员1名,企业借调人员3名)。
三、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关立文派到氢能产业办公室协助工作,关立文在氢能产业办公室工作期间不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工作。
借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孙树森、张婷婷和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何适到氢能产业办公室协助工作,负责氢能产业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17日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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