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9日,江苏省发改委(能源局)曾发布《江苏省2021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大丰85万千瓦项目群、大丰80万千瓦项目群和射阳100万千瓦项目群共265万千瓦(2.65GW)的竞争性配置工作。此前,江苏省已出台《2021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细则》,被业界称为最严海上风电竞配细则,11月底发布的公告再次要求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承诺在竞争性配置结束后(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文件确定中选企业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取得核准支持性文件;核准后,一年内开工建设,未开工的,收回开发权;开工后,一年半内完成50%风机吊装、两年内全容量并网,未全容量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项目全部机组上网电价降低0.01元/千瓦时。
公示全文如下:
根据《江苏省海上风电资源配置方案》和相关工作细则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在严格执行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工作程序后,确定射阳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中选,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中选,大丰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的联合体中选。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1月7日-14日。
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竞争性配置工作组提出。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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