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公正,促进江苏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力业务资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就严厉打击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行为,促进企业保持许可条件等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江苏电力企业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势头良好,但仍然存在少数企业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未及时办理人员流动手续等问题,甚至提供虚假资料申办资质等问题。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在办理资质许可申请和人员入职申报时务必确保提供的人员、业绩等材料真实性,自觉抵制少数中介组织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任何提供虚假材料行为。通知明确,各持证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许可条件保持,在员工离职后要及时进行人员补充,并第一时间在“资质和信用系统”为相关人员办理手续,确保符合许可条件要求。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重点对持证企业保持许可条件情况加强监管,对已不符合相应许可证条件、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证条件的,将根据其实际具有的条件,重新核定许可证的类别;对提供虚假资料办理资质许可申请的企业,将依法依规撤销许可证、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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