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就湖北大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老河口50MW光伏升压站建设过程中非法从事承装、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行为,对湖北大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9251.20元;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并责令该单位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文中指出,以上违法事实,有湖北能源集团老河口洪山嘴二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意见书和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据悉,上述行为已违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第七条第五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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