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柏乡槐阳5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1〕2144号
柏乡县人民政府:
河北柏乡槐阳5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6667公顷(耕地0.1051公顷、园地0.1755公顷、林地0.0351公顷、沟渠0.1755公顷、坑塘水面0.1755公顷)、未利用地0.0353公顷,共计0.7020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河北柏乡槐阳5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征地批准后各项工作。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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