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河南分别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与《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决定》两项总河长令,两项文件中均明确光伏电站为重点整治或排查对象。
山西文件中明确: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坚持“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设障责任人明确的由设障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清除,设障单位和个人不明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清除。相关主管部门对有关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整治重点及要求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阻水厂房、仓库、光伏电站和大棚等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由所有人负责拆除或搬迁。
河南主要排查整治10类问题:阻水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阻水片林,主要包括阻碍河道行洪的成片林木、高秆作物等;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交叉建筑物,主要包括修建的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妨碍行洪的设施;侵占、缩窄河道问题,主要包括修建围堤、生产堤等侵占河道,防洪堤、护岸工程建设束窄原河道,河道内开垦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抬高河道地面高程的活动场所,主要包括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的河段;没有统一治理河道,只治上游不治下游,只治城区不治郊区;政区边界两侧都不管的“卡口”河段;河长制建立情况;河长制目标任务。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