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发布《关于自愿披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指出,3月1日,力源科技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合作内容如下所示:
1、协同申报。甲乙双方共同争取进入以(嘉兴、上海)市为牵头城市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2、研发合作。甲乙双方在已有合作基础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力合作、协同攻关,及时做好技术对接,协同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共同打通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3、产业合作。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共同推动双方产品在示范城市群、全国范围内的推广,逐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在共同推动示范推广应用双方产品基础上,协同其他产业链优秀企业共同构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即发来问询函。
问询函表示,力源科技所披露的为合作意向书,要求进一步补充说明公司研发产品以及在燃料电池系统产品领域具备何种优势。此外,力源科技公司业绩快报显示,2021年归母净利润3967万元,较2020年下降9.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5万元,较2020年下降13.06%。
力源科技表示,公司将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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