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四五”末,实现风力、太阳能、水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以上。近日,瑞安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意见(修改稿)》(下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瑞安此举旨在加快构建以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优化能源结构。
其中,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多方联动推进瑞安瓯飞浅海滩渔光项目开工建设,实现2022年项目开工,至2025年底完成并网发电1500兆瓦。
积极推动风力发电建设。《意见》提出,全面启动“瑞安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争取2022年实现项目海上和路上开工,2023年实现项目并网投产。并支持推进“瑞安2号”等新增项目的前期海上测风、选址等工作。
瑞安瓯飞浅海滩渔光项目是目前全球容量最大的滩涂光伏拟建项目,为瑞安市海洋经济产业“三大百亿”项目之一,总投资约150亿元。而“瑞安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是2022年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中的开工项目,场址位于瑞安市北麂列岛南侧海域,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
据介绍,“渔光”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在光伏板下方水域进行鱼虾养殖,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通过“渔光互补”可达到“1+1大于2”的效果,不仅带动经济发展,还将减少水面蒸发量,抑制藻类繁殖,保护水资源。
为推进光伏整县项目建设,《意见》提出,积极建设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高屋顶利用率,做到“应装尽装”。《意见》提出了工商业建(构)筑物屋顶安装比例。其中现有的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要求在50%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的安装要求在9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装比例在100%;新建民用建筑(安装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和未来社区的安装比例则分别要求在60%和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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