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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

   2022-03-15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830
核心提示:3月11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多次提到光伏:1、推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坚持集中式
3月11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中多次提到光伏

1、推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大力开发太阳能,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促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盘活低效闲置土地资源,支持利用坑塘水面、农业设施、盐场等发展复合型光伏,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等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

2、500千伏电网项目。新建大港、津南、海港3座500千伏站,扩建滨海、渠阳、芦台3座500千伏站,重建吴庄、北郊2座500千伏站,新建正德-北郊第二回500千伏等5项线路工程,新建海晶“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座50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共新增变电容量1694.7万千伏安、线路664公里,500千伏电网投资约71.5亿元。

3、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依托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以及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运用“互联网+”新模式,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利用。增强安全管理能力,落实储能产业链各环节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储能电站并网运行,有效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详情如下:

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能源领域总体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供应保障、结构调整、设施建设、区域合作、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实现天津城市定位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坚强保障,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能源消费减速提效,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能源消费保持减速换档、强度下降、效率提高的良好态势。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8104万吨标准煤,比2015年减少2.6%;全社会用电量875亿千瓦时,比2015年增长9.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逐渐向多元化、清洁化方向转变。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3745万吨,比2015年减少794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40.8%下降到34.1%;天然气占比由10.2%提高到19.6%;非化石能源占比由2.7%提高到7.7%。

2.能源供应保障增强,质量结构显著优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稳内、强外、提质的供应格局基本形成,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推动大港油田、渤海油田增储上产,2020年油气产量3599万吨。北疆电厂二期、南疆热电厂等项目建成投产,全市装机容量由2015年的1328万千瓦增长到1917万千瓦,年发电量由601亿千瓦时增长到699亿千瓦时。净外受电量17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0.1%。深化与上游供气企业战略合作,多方向多气源供气格局基本形成,LNG气化外输能力达到4400万立方米/日。传统能源清洁化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步伐加快,淘汰关停军粮城电厂和静海热电厂共7台86.2万千瓦燃煤小火电,全部煤电机组(含自备)实现了超低排放,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比2015年下降17.8克标准煤/千瓦时;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分别比2015年提高16.9和10.9个百分点;国六油品升级置换,乙醇汽油推广使用;123万户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完成。

3.设施体系渐趋完善,协同优势逐步形成。深入推进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调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互联互通互济的能源设施集成优势加速形成,为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驾护航。特高压电网形成“两通道一落点”网架结构,500千伏输电网络形成不完全“目”字型双环网结构,通过9条线路与北京电网、冀北电网、河北南网联络,220千伏电网形成六个分区的供电方式。燃气主干管网形成南部国家管网港清线、港清复线、港清三线,北部中俄东线、永唐秦线,国家管网LNG外输C型管线贯通西部的高压管网架构,上游供气企业在津供气管线达813公里,中低压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老旧供热管网改造1219公里,供热管网总长度达3.14万公里,集中供热面积5.14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9%。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电力调峰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管网天津港、中石化南港两个LNG接收站一期投产运行。实施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机组调峰能力达到71.5万千瓦。

4.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发展动力持续增强。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推动组建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和股份制改革,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已全面放开10千伏以上电力用户进入市场,注册电力用户达1615家,售电公司166家,累计完成交易电量474.22亿千瓦时,为用户节省用电成本近19.58亿元。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推进燃气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城镇燃气高压主干管网整合初步方案,建立健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完成天津电网2017-2019年、2020-2022年监管期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核定,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的执行方式,五年连续13次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制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核定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城市燃气管网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核定独立的城市燃气管网配气价格和市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落实民用气门站价格并轨要求,建立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动态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

(二)存在问题

受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体制机制、环保约束等因素影响,我市能源发展仍然存在短板,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

1.能源保障有待加强。能源对外依赖度高,煤炭全部依靠外调满足,天然气资源地方难以统筹,电力入津通道有待畅通,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滞后,高性能电力调峰能力不足,对外部资源协调和掌控方面缺乏主动权。能源运行调度难度增加,天然气和电力峰谷差不断拉大,季节性、时段性供求矛盾突出,特别是燃煤供热锅炉改燃和农村“煤改气”后,采暖季用气用电需求增长较大,极端情况下波动剧烈,难以精准把控,保障压力、风险成本增加。

2.结构调整制约加大。能源结构调整作为近年大气污染防治主攻方向取得较大进展,但调整边际效应递减,总体上能源结构调整内在潜力不强,继续减煤空间有限,热电联产机组承担供热面积持续增长,35蒸吨以下燃煤工业、供暖锅炉和农村取暖散煤基本清零,占煤炭消费70%以上的发电和供热用煤基本实现清洁高效利用,工业窑炉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已经收尾,钢铁行业先进产能释放,工业用煤需求刚性增长,煤炭消费占比持续下降难度很大。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面临困难,天然气利用受气源、市场供需和管网覆盖等因素制约,成本高于用户预期,依靠财政补贴难以为继,可再生能源受规划用地、资源条件等瓶颈制约,不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

3.能源转型任重道远。与京沪等地相比,工业结构偏重,能源消费强度偏高。产业结构对能耗水平和能源结构锁定效应明显,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4.1%,能源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67%,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占比分别达99%、59%、73%,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任重道远。能源创新发展不足,先进发电和氢能、LNG冷能等领域起步晚,综合能源、多能互补、梯级利用、储能等先进用能模式发展不充分,能效更高、排放更少的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平台支撑不强,引领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4.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电力体制深层次矛盾凸显,市场化改革进程不快,省级电力市场有待完善,燃气热电联产装机占比较高,热价电价疏导机制不完善,总体用电成本偏高。燃气管网设施投资主体多,一级用户数量多、规模小,难以做到有效整合、统筹协调、合理配置。现行能源产业政策与部分规划土地、生态环保、财税支持等相关政策不够协调,灵活反映市场供需、资源稀缺、环保支出的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完善,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难以适应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需要。

(三)面临形势

我市能源领域总体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已形成多轮驱动的供应体系,具备加快转型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但“碳达峰、碳中和”对能源结构调整提出了新标准,“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对能源设施补短板提出了新要求,能源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1.能源潜在风险不断增加,能源安全地位提升。全球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地缘关系日趋复杂,主要能源生产国局势动荡,能源市场震荡和价格波动加剧;中美贸易摩擦常态化、长期化,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面临新挑战。疫情全球蔓延带来产业布局重新调整,党中央将“保粮食能源安全”作为“六保”任务,凸显了能源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作用,对多元化供应保障策略提出迫切要求。

2.低碳转型加速推进,战略机遇尚需把握。在人类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部分国家已完成由“高碳”向“低碳”能源转型,进一步向“零碳”能源转型。我国积极兑现国际承诺,主动承担碳减排大国责任,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创造重要机遇。能源技术创新仍处于活跃期,能源利用新模式、新业态、新品种日益丰富,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为能源转型发展提供创新活力。可再生能源经历规模化发展阶段后,未来将成为最具成本优势、最具竞争力的清洁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任务艰巨。

3.区域协同发展日益深化,能源枢纽优势凸显。我市既是“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城市,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基地三区”城市定位和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为能源高水平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提供了强大市场。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深入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已形成显著优势,两条特高压通道、三座LNG接收站、十条天然气主干管线在津交汇聚集,为打造能源枢纽创造了条件。

4.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能源适配性需要调整。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经济增长内需潜力将不断释放,带动产业向更高水平发展。适应新阶段新机遇新挑战新要求,能源消费增速预期回升,加速向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转移,并对清洁、经济、灵活、可靠提出更高要求。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先进储能技术与能源行业深度融合,与需求牵引供给相适应,能源领域去产能、防风险、补短板面临新的任务和压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推动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以能源消费升级为牵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着力保安全、谋协同,强基础、补短板,调结构、优布局,促转型、提效率,抓示范、建高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能源革命先锋城市,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可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能源安全作为根本要求,把能源保障作为首要任务,坚持自我保障和深化合作相结合,夯实传统能源基础支撑,加强可再生能源方向引领,提升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多元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

2.绿色低碳。遵循能源低碳转型发展规律,深入落实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新目标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推进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3.节约高效。坚持“节能第一”,引导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推行国际先进能效标准,培育节能消费模式,推动形成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的协同合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强度。

4.统筹推进。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天津城市定位优势,主动构建互联互通、互济共赢、包容开放的区域一体化能源体系,打造服务京津冀、辐射三北的能源枢纽。推动能源与新发展格局良性互动,在保障合理用能需求的同时,倒逼产业转型发展。

5.民生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能需求作为出发点,着力解决能源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矛盾,加快完善城乡用能条件,补齐能源发展短板,提高能源惠民服务水平。

6.创新驱动。加强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和推动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技术开展试点示范,鼓励能源领域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着力打造能源革命先锋城市。

(三)发展目标

1.总量控制。能源消费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任务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10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69%。

2.安全保障。能源供需矛盾缓解、平衡有余,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350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左右;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国家要求。

3.结构优化。完成国家下达的减煤10%任务目标,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28%左右。新增用能主要由清洁能源满足,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21%左右;非化石能源比重力争比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提高至38%;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力争外受电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4.效率提升。能源消费强度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电力系统效率提升,煤电机组单位供电煤耗力争降至292克标准煤/千瓦时。

5.排放降低。能源消费排放强度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浓度降幅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目标,集中燃煤全部实现清洁高效利用。

6.民生改善。用能条件改善,城乡差距缩小,建成区天然气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集中供热普及率保持在99.9%以上。

“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注:1.[ ]内为累计数。2.总量目标和结构目标中的煤炭包括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煤制品。

三、重点任务

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能源安全新战略,顺应能源发展新形势,推动实施多元安全保障、清洁低碳转型、区域能源枢纽、高效智慧系统、培育新动能、提升用能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程,打造能源革命先锋城市,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多元安全保障体系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域内域外资源,增强多品种、多渠道能源供给,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

1.优化煤炭资源供应。大力拓展优质煤源,加强与山西、内蒙古等煤炭富集地区合作,拓展原煤供应渠道。提高煤电企业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鼓励工业用煤企业与上游供煤企业加强战略合作,确保煤炭持续稳定供应。积极畅通运煤通道,进一步挖掘铁路输煤潜力,完善铁路集输运体系,积极推动南疆铁路扩容工程等一批专用线建设,不断提升煤炭铁路运能。积极扩大煤炭“公转铁”运量,提高铁路运输比例。着力提高煤炭质量,加强煤炭质量和流通环节管控,严格执行商品煤国家质量标准,提高洗精煤、低硫无烟煤等优质煤炭比重,严格禁止外来煤在津洗选和劣质煤流入,加大对违规使用燃煤行为的环境执法力度,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质量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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