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充分发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切实维护自然资源良好秩序,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对以下5宗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一、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晨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研创园三期、四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项目案
2020年3月,南京晨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江北新区顶山街道集体土地13.01(耕地)亩建设研创园三期、四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项目D标段。
二、南通市海门区豪全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商品混凝土加工厂案
2020年5月,南通豪全混凝土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海门区临江镇临灵村集体土地4.3亩(其中耕地2.93亩)建设商品混凝土加工厂。
三、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案
2020年5月,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丹阳市延陵镇延陵村集体土地26.0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四、泰州市姜堰区江苏星球防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
江苏星球防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姜堰区娄庄镇娄东村12亩土地建设厂房、厂区道路和绿化等。所占土地中,国有建设用地9.75 亩、集体土地2.23亩(耕地)。
五、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违法占地建设洋屠路案
2020年2月,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赵圩村集体土地32.14亩建设洋屠路及桥梁。所占土地中,一般农用地7.54亩(耕地0.18亩),集体建设用地17.21亩,未利用地7.3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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