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办函〔2022〕11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加强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2〕59号)要求,启动第十一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第四批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的光伏、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的每份纸质材料《申请书》的封面应加盖企业公章,并将每份《申请书》及所附材料应装订成册,报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光伏、印制线路板行业规范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对申请公告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将企业的申请材料及核实意见文件(一式3份)(包括纸质版+光盘)报送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材料工业处。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同步在线申报。行业规范公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强管理。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规定审查企业《申请书》,并进行实地查验,并出具核实意见正式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收到申请后,我厅将及时进行审核,对经审核并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将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
二、行业规范公告自查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保持动态调整机制,请各地市州主管部门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已进入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开展2021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线上提交自查报告。于2022年4月22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材料工业处。
(二)请各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提出调整建议。对申报及自查相关工作予以重视、严格把关,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我厅报告。整改不合格者,将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资格。
印制电路板行业
联系人:电子信息处吕炯
电 话:028-86263607
邮 箱: 603793079@qq.com
光伏制造行业
联系人:谭 溶
联系电话:028-86265721
电子邮箱:jyj208@163.com
附 件:1.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书
2.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自查报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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