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印发的《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电网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7个方面12项重点措施,明确提出全面有序放开光伏发电,全面开展光伏发电资源清查,形成全省资源分布“一张图”,将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项目库,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根据成熟度对在库项目分类管理。
同时,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实行市场化资源配置。省级每年预留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和16000亩用林指标,优先支持大型基地项目、省级重大新能源项目及接网、配套电网工程,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项目给予用地、用林政策支持;公平、公开优选项目业主,以光伏电源建设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制定资源倾斜激励机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光伏制造业发展势头好的地区,在光伏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确保光伏发电项目落地投产,《政策措施》明确实行快审快批,建立项目限期开发及退出机制,限期完成项目建设,电网企业同步开展配套接网工程,保障接网消纳;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煤电改造升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光伏项目建设,州(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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