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4月7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企业的初步确定,青山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将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阶段。
据了解,试点项目总规划装机规模约144.67兆瓦,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规划装机规模约0.58兆瓦,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约16.70兆瓦,工商业厂房屋顶约103.68兆瓦,农村居民屋顶约23.71兆瓦。项目计划总投资6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约2亿千瓦时,年节约标煤约6万吨。
试点名单下发后,青山区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组建工作专班、对接投资企业、外出考察学习、开展建筑物摸底、确定投资企业与业主的合作模式等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国家要求,试点任务2023年建成,青山区计划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根据实际情况,该项目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施。一是屋顶业主自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鼓励全区屋顶业主自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目前确定的约有55兆瓦。其中,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规划装机规模约10兆瓦、弘元新材料有限公司约20兆瓦、北重集团约3兆瓦。上述企业均已完成备案,正在进行方案设计,预计4月底开工,上半年完工。1家加油站屋顶已建成并网。二是投资企业建设,按照自愿不强制的原则,屋顶业主根据自身实际可选择第三方投资企业来建设,双方进行新能源效益分享合作。
结合建筑物分布和后期运维管理实际,青山区将辖区内屋顶分成三个区域,即装备园区、呼得木林大街以东和以西区域。通过竞争性优选,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投资企业各开发建设一个区域,总建设规模为94兆瓦。下一步,投资企业将与屋顶业主开展协议签订、项目备案、方案设计等各项工作,预计4月底陆续开工建设,10月底基本建成。同时,青山区各工作专班、相关部门将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作为国家首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青山区也是我市唯一获批的试点旗县区,试点工作将成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工作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具体行动。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可再生能源将替代部分传统能源,以减少碳排放,此举对于创建低碳园区、打造绿色低碳宜居城区、实现“双碳”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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