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拟承担“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公示发布。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加快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6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2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现将拟承担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3.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4.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公示期结束后,上述企业需签署考核任务书,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示范应用联合体”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公示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11日联系人:吴志全联系电话:010-55578303电子邮箱:
wuzhiquan@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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