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委2022年第3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帕瓦股份)首发获通过。
帕瓦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单位:万元)
招股书显示,此次帕瓦股份科创板IPO拟募集资金15.09亿元,主要用于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据悉,帕瓦股份成立于2014年7月,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单晶型中高镍NCM三元前驱体这一细分市场,是国内先进的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生产商。公司主要产品用于三元正极材料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电动工具等领域。
2017年度,帕瓦股份主要生产多晶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产品,并进行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的技术储备。2018年度,公司开始同厦钨新能开展业务合作,成功进入厦钨新能供应链并向其主要供应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厦钨新能为国内较早实现单晶型NCM5系、6系三元正极材料大批量生产并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之一。2019年度,公司大规模销售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产品。目前,公司已成功进入宁德时代供应链,已向宁德时代控股公司湖南邦普和广东邦普供应单晶型NCM5系三元前驱体产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2]58号《审计报告》,帕瓦股份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3,579.11万元、7,441.53万元,合计约1.1亿元,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5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孰低的净利润为7,441.53万元,帕瓦股份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大客户方面,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帕瓦股份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93%、96.39%和89.89%。其中,公司来源于杉杉能源(巴斯夫杉杉)和厦钨新能(688778)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5.99%、74.35%和76.09%。
笔者注意到,2021年12月30日,厦钨新能公告与帕瓦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帕瓦股份预计向厦钨新能供货40000-70000吨三元前驱体,其中2022年8000-15000吨、2023年15000-25000吨、2024年17000-30000吨,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购销合同等为准。
2022年一季度,厦钨新能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4.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65%,公司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93%,主要系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公司产能以及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增长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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