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宁波市2022年优结构扩投资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力度,确保2022年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开工70万千瓦、并网50万千瓦,海上风电开工80万千瓦。
详情如下: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2022年优结构扩投资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16日
宁波市2022年优结构扩投资攻坚行动方案
为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推动有效投资实现跨越式发展,夯实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扩大投资规模。聚焦稳增长、强后劲、增动能,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完成5000亿元以上,增长16.5%。按照“争先进位”要求,各区县(市)考核目标增速不低于17%;开发园区要发挥增长极作用,目标增速为20%以上。
(二)优化投资结构。聚焦制造业投资挖潜、基础设施投资提速、房地产投资保稳、公共设施投资补短,工业投资力争增长30%,基础设施投资力争增长25%,房地产业投资力争增长6.7%,公共服务投资力争增长30%。五项投资结构性指标,力争实现“四快一稳”,即制造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交通投资、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长快于投资面上增长,民间项目投资增长与面上投资增长持平;三项投资新增长点引导指标,力争实现“三个快于”,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共服务投资、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投资增长快于面上投资增长。
(三)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市重点工程项目400个左右,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590亿元以上,其中建成投产项目74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21亿元;新开工项目104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410亿元,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二季度达到60%、三季度达到85%。滚动推进市重大前期项目108个,确保年度目标完成率90%以上。攻坚推进省市县长项目45个,确保落地率达5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招大引强力度。建立健全大招商统筹机制,强化招大引强产业布局引领,紧扣“大优强、绿新高”标准,按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开展精准招商。全年招引1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20个以上、招引10亿元以上省外内资项目20个以上,其中高端制造业项目占比不低于50%。强化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推进跟踪服务机制,着力形成“建设一批、开工一批、签约一批、储备一批”滚动推进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实施重大项目集中攻坚。按照“续建促放量、新建促开工、前期促提速”的原则,遴选50个左右事关宁波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形成集中攻坚计划,作为今年抓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市之力强势推进。项目责任单位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明确关键时点、工作难点和对策措施;要素保障部门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提前介入、谋深抓实,确保全要素精准直达;审批服务部门做到关口前移,对集中攻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加大市属国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力度。积极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城投、交投、水务、开投等企业在服务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产业项目投资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在城市开发建设和公益性较强的项目中,强化项目前期策划、资本金注入、配套政策等方面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属国有企业业绩考核。(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四)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力争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额度达到600亿元,3月底前完成提前批137亿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加强项目谋划储备,适时通报各地、各部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使用情况,工作成效与市级各项资源分配相挂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防洪排涝等专项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确保2022年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万亩以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1.85万亩。力争全市2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快制定统筹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指导属地做好用地报批相关工作,提高重大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报批效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六)全力做好能源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原料用煤、用油、用气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制定重大产业项目能源要素保障方案,强化能耗空间市级统筹管理。深入推进石化、钢铁、热电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全年腾出用能空间20万吨标准煤以上。积极争取对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全年力争单列能耗320万吨标准煤以上。加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力度,确保2022年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开工70万千瓦、并网50万千瓦,海上风电开工80万千瓦。(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七)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保障。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畅通银企对接,争取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制定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宁波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运用多业态金融资源,构建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推行重大项目金融顾问制,组建专业化投融资顾问团队,全程参与项目谋划,协助项目单位做好运营模式、融资方式的顶层设计,提高项目融资对接有效性。争取一季度信贷投放达到全年计划的40%以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宁波银保监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任务推进落实机制。坚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导向抓落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投资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层层压实市级部门和各地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明确各地投资目标(见附件1),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重大项目谋划招引、开工建设等。实施优结构扩投资“1+5+N”攻坚行动,明确市级各部门工作任务(见附件2),市发改委要统筹抓好专班运作、集中开工、协调推进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投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领导领衔协调机制。建立协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落实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项目责任单位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强化项目服务联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并完善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定期专题研究投资运行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靶向攻坚一批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督查通报考核机制。强化项目管理数字化赋能,按照“全周期、全要素、全在线、矢量化”的要求,优化提升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项目一屏掌控、投资一屏晾晒。按月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投资目标完成较好、重大项目推进有力的地方,在资金、土地、能耗等方面优先支持。组织开展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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