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家能源局1479号文件实施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转变监管工作方式,推进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通知,认真部署2021年度江苏电网企业供电服务指标监管资料线上报送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对部分供电服务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有关投资界面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内容,基本构建涵盖便利电力、快捷电力、经济电力、可靠电力、公平电力、阳光电力等6个维度,20项一级指标,54项二级指标的指标监管体系,对电网企业“获得电力”政策落实情况、市场开放情况、供电可靠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供电服务指标以量化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监管。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供电服务指标监管作为自身查找供电服务短板、完善用电报装机制、实现用电营商环境再提升的重要举措。要按照能源监管机构要求,不断创新供电服务举措,提升供电能力和质量,努力 打造全国用电营商环境新高地,为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按照要求,印发填报作业指导书,开展专项培训,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线上填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供电监管任务。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