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温岭市经信局发布2022年浙江省绿色制造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推进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推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等园区全面实施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推进园区空间布局、产业循环链接、资源高效利用、节能降碳和污染集中治理,推广建设屋顶光伏、光热、地源热泵和智能微电网,强化能源梯级利用,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2022年新增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10个、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18个。
建设绿色低碳工厂。迭代完善优化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支持企业对标先进,加快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开发、环境排放等方面绿色低碳转型,省、市、县联动分级推进绿色低碳工厂建设,2022年新增省级绿色低碳工厂100家、市级绿色低碳工厂710家。
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情况摸排,明确统计口径,形成龙头企业清单。以工业园区和工厂屋顶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应用为重点,推动落实一批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工业领域新能源推广应用;支持光伏、动力电池、风机等高效能产品设备生产应用项目,推动新能源制造业生产方式向高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推进新能源技术、产品、装备推广应用。
详情如下:
2022年是碳达峰碳中和系统性变革从全面谋划转向推进实施的关键之年。为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特制定2022年浙江省绿色制造工作要点。
主要目标
2022年全省规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4%(不含国家单列项目),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力争全年增长8%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1.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和七大重点行业碳达峰。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和七大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各地要将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并清单化推进。聚焦七大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 2.组织推进千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对标能效标杆要求,根据企业装备能效水平、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报告建议,建立完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储备项目库。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工作计划和2022年度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相关企业实施能效对标达标技术改造。省级组织实施100项技术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省级重点节能降碳示范应用项目,各市、县(市、区)组织实施2000项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3.加快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健全技术装备应用推广机制,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技术领域首台(套)认定及推广工作。培育和发布一批工业节能降碳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名单,分行业、区域组织召开节能降碳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现场会,全年省级组织不少于3场、各设区市组织不少于1场。
4.打造碳效码重大应用。组织开展地方碳效码创新应用试点,省级层面择优推广一批优秀案例。支持将工业碳效码纳入“亩均论英雄”评价、有序用电、用能预算化管理、高耗低效企业整治、信用评价、碳核查等相关工作体系,推动碳效评价结果应用拓展。争创国家数智控碳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打响“碳效码”品牌,加快形成“碳效论英雄”的发展导向。
(二)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
5.推进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推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等园区全面实施绿色低碳循环改造,推进园区空间布局、产业循环链接、资源高效利用、节能降碳和污染集中治理,推广建设屋顶光伏、光热、地源热泵和智能微电网,强化能源梯级利用,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2022年新增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10个、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18个。
6.建设绿色低碳工厂。迭代完善优化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支持企业对标先进,加快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开发、环境排放等方面绿色低碳转型,省、市、县联动分级推进绿色低碳工厂建设,2022年新增省级绿色低碳工厂100家、市级绿色低碳工厂710家。
7.打造绿色供应链。制定出台省级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纺织等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上下游绿色低碳化转型,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8.推行绿色设计与绿色产品。大力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在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培育创建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对照国家标准,开发设计绿色产品,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绿色产品。
(三)大力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9.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强化生产过程资源的高效利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降低固废产生强度。推动固废在地区内、园区内、厂区内的协同循环利用,提高固废就地资源化利用。支持水泥、钢铁、火电等工业窑炉以及炼油、煤气化、烧碱等石化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10.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研究制定,更大力度、更大范围推广应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推动废钢铁、废塑料、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动力电池自动化拆解、有价金属高效提取等技术研发推广力度。
11.加强工业节水。出台《浙江省节水标杆园区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园区、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2022年培育省级节水型企业180家、节水型标杆园区3家。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12.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情况摸排,明确统计口径,形成龙头企业清单。以工业园区和工厂屋顶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应用为重点,推动落实一批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工业领域新能源推广应用;支持光伏、动力电池、风机等高效能产品设备生产应用项目,推动新能源制造业生产方式向高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推进新能源技术、产品、装备推广应用。
13.持续壮大节能环保制造业。开展节能环保制造业情况摸排,明确统计口径,形成龙头企业清单。以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为重点,积极拓展节能环保设计、环境综合治理等高附加值环节,鼓励企业开发环境友好型药剂、低碳化工艺、轻量化环保装备,提高污染治理绿色化水平。
(五)推进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14.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持续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支持七大重点行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2022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85家。
15.做好工业领域生态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协同推进工业领域水、气、土、废等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实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涉及工业领域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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