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全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抢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开展公共建筑(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国资等领域)屋顶光伏抢建行动,抓紧推进全市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宜建应建、应建全建”,新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实现全覆盖。力争到8月底,基本建成6兆瓦。
方案强调:
建立抢建工作“周汇总、月通报”制度,各镇(街道)和各市级相关部门每周五上午、每月26日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汇总后形成周汇总、月通报制度,对各地各部门建设进度定期晾晒;同时,对各地各部门建设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靠后的镇(街道)和部门进行约谈、通报。
时间进度上,方案明确:6月初召开公共建筑抢建工作推进会。6月中旬,各地各部门明确建设计划和可实施的项目清单。6月底前,基本明确实施主体和开发模式。7月初,集中开工建设。7月底前,首批项目建成并网。8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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