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每年组织实施100项省级节能减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升级,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工业厂房、园区开展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
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业绿色设计,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到2025年建成绿色低碳园区50个、绿色低碳工厂500家。
原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制造业是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技术创新的主战场,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税收贡献的重要支柱。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特制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一、高质量发展目标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突破制造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到2025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共同富裕的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
——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基本稳定,规上工业创新投入强度全国领先,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明显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快速发展,标志性产业链竞争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和产品。
——生产方式更加绿色。制造业碳达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低碳化进程加快,工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生态工业加速发展,山区26县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增加值稳步增加,形成一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经典产业。
2021-2025年主要目标指标
注:[]为累计数
二、主要任务
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产业基础。
(一)大力建设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1.建成数字经济系统。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推进数字化改革,建成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分行业建设产业大脑,拓展场景应用。搭建新智造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新智造标杆区域和集群。到2025年实现百亿元以上产业集群产业大脑应用全覆盖,建设“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0家。
2.推进数字产业化。做强数字安防、高端软件、网络通信等产业,做大集成电路、智能计算等产业,培育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到2025年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突破3.5万亿元。
3.推进产业数字化。完善“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一批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跨行业跨领域基础性平台。建设环杭州湾工业互联网产业带,创建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到2025年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00个以上,实现百亿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
(二)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4.打造标志性产业链。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头部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生态圈,深化落实“链长制”,打造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标志性产业链。
5.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立产业集群“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提升机制,完善“一集群一机构”治理机制,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等4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15个优势制造业集群和50个百亿级“新星”产业群。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超前培育未来产业。
6.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值能力,到2025年新创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200家左右。
7.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深化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深入开展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促进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到2025年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分别达到180万元/亩、37万元/亩。
(三)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
8.构建“五企”培育体系。制定实施“五企”培育方案,梯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高市值上市企业、世界级领军企业,分行业培育高成长企业。到2025年累计培育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2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0家、隐形冠军企业500家。
9.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行动。完善企业管理星级评价标准,开展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和诊断,认定一批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到2025年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全覆盖,实施管理对标提升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力争达到38万元/人·年。
10.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完善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标准,支持创建一批高星级园区和数字化示范园区。对接金融机构,加大对山区26县小微企业园建设的融资支持。到2025年小微企业园动态保持在1200个以上。
11.推进企业减负降本。落实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构建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项减负降本政策,建立健全企业减负长效机制,推动规上工业每百元营业收入的成本持续下降。协调推动有分歧欠款加快解决,建立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
12.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加强“企业风险预警处置”应用推广,开展“线上预警+线下排摸”,“一企一策”帮扶风险企业。建立产业链风险预警体系,开展企业低压侧用电数据精准采集,逐步推进用电、用水、用气统一数据采集,精准掌握全产业链运行态势。
(四)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
13.推动产业结构低碳调整。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机遇,以万元增加值碳排放低于0.6吨的低碳产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储能、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将土地、能耗、排污等资源要素向新兴产业倾斜,碳排放资源优先保障新兴产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重大项目,到2025年全省低碳产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提升到55%左右。
14.推动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100项省级节能减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升级,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工业厂房、园区开展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
15.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业绿色设计,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绿色低碳工厂,到2025年建成绿色低碳园区50个、绿色低碳工厂500家。
(五)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16.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在山区26县开展生态工业试点。围绕“一县一业”,打造一批百亿级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现有基础,发挥领军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山区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功能食品、运动休闲等新兴产业。实施生物科技产业发展行动,推动山区26县生物科技产业发展,到2025年总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
17.开展产业链“山海协作”行动。明确山区26县产业链发展重点,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建立“山海协作”结对市县之间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和中小企业产业链协作关系,建设一批配套产业园,推动山区26县充分融入全省产业链生态圈。
18.推进“小升规”工作。优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山区26县的激励方式和扶持力度,推动山区26县规上工业企业跨越式发展。实施山区26县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到2025年山区26县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240家以上。
19.推进“飞地”建设。支持山区26县到经济发达市县布局建设“科创飞地”,补齐企业研发设计、创新人才等短板,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数字经济科创飞地”。鼓励经济发达市县与山区26县合作建设一批“产业飞地”,推进产业深度合作。
20.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全面覆盖乡镇以上地区和有条件行政村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有序推进行政村以上地区5G网络布局建设,到2025年建成5G基站20万个以上,实现5G基站乡镇以上地区全覆盖,5G网络重点行政村全覆盖。推进国家(杭州)互联网交换中心省内区域节点建设,促进全省网络互联互通和均衡化发展。
21.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联合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建立产业人才培养协调机制,在职业教育、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合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企业改善工作环境,稳步提高工人待遇。
(六)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22.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开展高耗低效企业排摸,分行业分区域建立高耗低效企业清单,分类整治提升。联合发展改革等部门开展“两高”行业项目清理整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工业低效用地再开发,对零散工业区块、闲置工业用地,依法依规进行腾挪、处置。到2023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000家,整治提升10000家,腾出低效工业用地100平方公里,腾出用能500万吨标准煤,减碳1000万吨。
23.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联合科技等部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双联动,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到2023年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5家,新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0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每年实施60项、谋划60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力争2021-2023年全省技术交易总额突破3000亿元;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200项。
24.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联合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加强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招引,确保每年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加强与央企、军工企业常态化对接,每年落地一批战略合作项目;加强补链强链关键项目招引,每年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项目500项以上。2021-2023年,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300项以上,完成制造业投资1.6万亿元。
25.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推进制造业质量革命,新增一批“浙江制造”标准、培育一批“品字标”品牌企业。分行业分区域分类型推进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500项省级重点技改示范项目,引领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落实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政策措施,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
26.加强财税政策支持。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专项资金整合集成,优化省工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支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7.加强工业用地保障。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支持地方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工业大市大县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大力支持符合产业导向且土地利用率和亩均税收高的项目。
28.加强能耗碳耗保障。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各地腾出的碳排放和能耗指标,重点用于本地区实施“腾笼换鸟”低碳新兴产业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和技改项目。充分利用差别化电价、水价、气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
2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技改贷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项目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
30.建立高效协同的落实机制。建立省经信厅共同富裕工作专班。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全省经信系统年度考评。支持各市、县(市、区)开展试点创新,打造更多最佳实践。组建企业家专家智库,建立“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机制和评价反馈机制。创新宣传方式,讲好共同富裕的经信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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