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报送“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需求的通知
甘发改能源函〔2022〕108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兰州新区经发局:
2021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十四五”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1〕327号),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建成并网一批、开工建设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原则,以市州为单位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编制三年整体开发方案。
为做好“十四五”第二批(2023一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请各市州结合三年整体开发方案,加强与当地电网公司沟通衔接,统筹电源、储能、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发展规划,做好电网接入容量安排测算工作,并在当地电网公司单独出具接入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提出发展诉求,于6月25日前报送我委。
甘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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