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立项论证申请报告(征求意见稿)》,文件中多次提到光伏:
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强制性要求,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在土地出让时,建立“房地联动、一地一策” 会商机制,将绿色建筑二星级、60%装配率的装配式建筑、光伏等品质要求纳入土地招拍挂条件,将竞高标准建设方案作为土地竞拍政策工具,引导企业建设高标准商品住房。
累计拨付3.3亿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拨付0.94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改造类项目,拨付3.07亿元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附件:《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立项论证申请报告(征求意见稿)》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