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根据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附近海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7台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装机容量500MW,其中单机容量为8MW固定式风电机组47台,单机容量为12.5MW漂浮式风电机组10台)和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项目拟敷设35kV场内集电海缆107.68 km;申请用海面积533.1934hm2,申请用海年限为27年。项目总工期为18个月;总投资为90.0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47.05万元。施工辅助基地、陆域集控中心、风电场至登陆点海缆送出工程等另行开展环评,不纳入本次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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