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光伏规模化开发。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资源高效利用。 一是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采煤沉陷区建设大型光伏项目。二是结合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总体建设规划,以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充分利用新建厂房、商业楼宇、办公建筑、交通场站等大型商用或公共建筑及居民住房屋顶,积极推广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和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
1.重大项目投资补贴。对列入省集中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开发方案的项目,按批复时限完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的项目,按投资额的0.5%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分布式项目投资补贴。对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商业楼宇、办公建筑、交通场站等大型商用及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按批复时限完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的项目,按投资额的1%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分散式风电,按批复时限完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的项目,按投资额的0.5%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运营措施》《太原市招商引资支持会展业发展措施》等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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