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江苏自然资源网站发布“2022年第一批挂牌督察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通报共包括五起案例。
其中,2020年5月,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延陵镇延陵村集体土地26.01亩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所占土地均为永久基本农田。
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自行拆除了在26.01亩永久基本农田上的构筑物,并复垦到位。同时,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22年7月,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将26.01亩退还给延陵镇麦溪村。
2022年5月,丹阳市监委给予延陵镇时任副镇长丁某某(现四级主任科员)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延陵镇麦溪村(现延陵村并入麦溪村)副主任赵某某政务警告处分;此案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虽超过5亩,但因企业主动整改,且光伏桩基为点状分布,拔除整改后即恢复耕地功能,未造成耕地破坏,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不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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