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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光伏800万千瓦!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2022-08-29 吉林省人民政府33230
核心提示: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扩大白城光伏基地规模,稳步推进 “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以白城、松 原、四平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快光伏规模化开发。中东部地区因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扩大白城光伏基地规模,稳步推进 “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以白城、松 原、四平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快光伏规模化开发。中东部地区因 地制宜利用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种形式,推动 光伏综合利用模式发展。广泛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鼓励村 集体参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力争到202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全力打造高水平新能源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不断提升新能源装备产业的竞争力。聚焦重点领域,围绕新能源产业上中下游三个环节,重点建设风电、光伏、储能、氢能四个子产业链,建成涵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资源开发、应用服务的新能源产业链。进一步强化精准招商,锁定产业招商目标,把延伸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作为招商引资的方向,结合我省实际,聚焦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氢能制备、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引进行业头部企业落户我省,借助其人才、技术、资金优势,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原文如下: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正文.pdf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9〕41号)要求,结合吉林省实际,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内容概述

《规划》的编制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纲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两个重要主题,基于我省能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谋划建设清洁能源大省,着力完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支撑。《规划》共5章18节。第1章阐述了资源禀赋、发展现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第2章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布局,设置了能源生产、能源消费、能源效率、低碳转型等4类19项指标;第3章制定了“十四五”时期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优化能源消费体系、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智慧高效能源系统、推动能源改革创新发展、加快推进能源对外合作等;第4章论述能源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和效益;第5章从坚持党的领导、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二、发展目标

《规划》以安全保障、绿色低碳、节约高效、改革创新、改善民生为原则,统筹制定全省“十四五”能源发展目标体系。能源供应方面,提出持续完善能源保供体系,能源供应能力稳步增长,到2025年,全省综合能源生产能力达到约4000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增加约100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方面,持续推进清洁低碳转型,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和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预计达到8270万吨标准煤,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7.7%左右。

三、重点任务

《规划》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提出6项重点任务,分别为“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优化能源消费体系”、“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智慧高效能源系统”、“推动能源改革创新发展”和“加快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多维度打造吉林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能源支撑。“十四五”重点项目方面,全力推进“一个基地、一条通道、一条产业链,两张网、两个园区,七大工程”建设。“一个基地”即建设国家级新能源生产基地;“一条通道”即推进“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一条产业链”即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两张网”即新基建“761”工程中的电网和油气网;“两个园区”即构建白城、松原两个“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七大工程”包括煤炭、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气化吉林”惠民工程、生物质能源利用工程、抽水蓄能工程、“氢动吉林”工程、电能替代工程以及新能源乡村振兴示范工程。“111227”能源重点工程的推动和落实将成为我省能源“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的关键路径和有力抓手。

四、特色亮点

(一)紧盯能源供需形势,坚持把保障能源安全摆在首位。近年来,能源发展的外部形势日趋复杂,国际单边主义盛行,经济“去全球化”趋势明显,俄乌冲突又增添了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不利的外部形势对我国能源安全保障提出了巨大挑战。《规划》牢牢把握总书记“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重要指示,系统思维,综合谋划,在能源安全保障方面部署一系列重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通过内增外引保障煤炭供应、加大油气开发和引进力度、推进油页岩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等措施确保全省能源安全可靠供应。预计“十四五”期间乃至未来更长时间内,我省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持续加强。

(二)聚焦“双碳”目标,坚持把清洁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始终。《规划》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双碳”目标,统筹减碳与发展。能源生产侧提出新能源基地化开发和分布式开发共同推进、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氢能制储输用协同发展等重点任务;能源消费侧提出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暖等一系列转型措施。《规划》还设置了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定性定量分析能源项目建设对全省减污降碳的影响。通过推动“双碳”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突破,积极助力我省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

(三)统筹能源发展布局,坚持把资源优化配置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规划》充分考虑省内各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态条件等因素,差异化确定各地区能源发展定位。省内布局方面,谋划构建能源发展三大板块:西部集中开发风光资源,打造吉林“陆上风光三峡”,形成绿色能源生产区;中部重点开发生物质资源和分散式风光资源,形成低碳消费核心区;东部重点开发水电资源,打造“山水蓄能三峡”,形成东北应急调峰保障和储能区。对外合作方面,扩大资源优化配置范围,积极谋划新建特高压通道,拓宽我省新能源消纳渠道;加强省外化石能源引进,补足我省化石能源供应短板。通过内外共同发力,实现我省能源发展因地制宜、取长补短、协同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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