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对新能源消纳的支持能力,实现储能与新能源深度融合、联合运行。
《实施意见》提出,将配置储能要求纳入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和集中式光伏试点申报内容,探索推动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与储能设施同步建成、同步并网;鼓励各类已建、在建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参照新建项目配建储能设施,对配建情况较好的企业,电网企业优先保障所属项目送出工程建设和并网接入。
《实施意见》提出,引导加快储能产品应用示范。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推动省内储能制造企业与新能源项目加强对接,扩大储能产品应用领域和使用规模,从消费端带动生产端,促进储能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新能源电池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福建省创新研究院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建设新能源电池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聚焦锂电池检验检测领域,引进领军人才团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锂电池前沿技术跟踪研究,提供检验检测、产品认证、研发测试、推广应用、标准制订、咨询培训等全过程一站式的锂电池创新综合服务。
探索发展梯次利用与再制造。引导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突破锂电池循环再制造技术,完善回收处理工艺流程,形成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电池组拆包、模块测试筛选、电池再组装利用、镍钴锰锂等材料回收再利用的全链条产业体系,健全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打造锂电池闭合循环产业链。
《实施意见》表示,福建省将重点支持宁德建设全球领先的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核心区,做优做强产业集群,争取纳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支持厦门重点聚焦锂电池终端产品,持续扩大发展规模,带动上下游产业配套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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