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截至2022年9月底累计并网容量超过3000万千瓦的唯二省份,山东及河北在光伏发展上具有极强的省份示范与引导作用。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1年山东一年新增并网容量达1070.9万千瓦;截至2022年前三季度山东新增并网容量为615.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64.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网551.4.万千瓦,包括户用光伏319.2万千瓦,工商业分布式232.2万千瓦。
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山东光伏累计装机3958.9万千瓦,占本地区总装机总量的26.0%,累计光伏发电量占本地区总发电量的8.4%。另据最新数据显示,山东1-11月的光伏利用率为98.4%。
2022年,在成本、有限的户用装机空间以及政策的驱使下,山东继续大力推动储能发展,并支持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体参与电力市场。因此,在储能的规模化发展、分散式新能源的就地开发利用以及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新型电力市场体系的建立方面,山东都有相关的政策以及经验可循。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
“山东光伏发电起步早、技术成熟、产业链完善,并且全社会对光伏发电接受程度高,”为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铺好道路。
2022年开年,1月18日山东即发布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明确到“十四五”末,全省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50%以上的试点县(市、区)达到国家规定试点标准,即党政机关建筑、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30%、20%。在2030年底前,试点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试点标准,总开发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到年尾,12月8日,能源局引用大众日报刊发文章中指出,在2021年9月公布的全国676个列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中,山东70个县列入试点范围,居全国第一位。一年来,山东各地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底,山东省整县分布式光伏建成并网307万千瓦,累计1492万千瓦,占全国整县分布式光伏总装机的40%以上,装机容量全国第一。
另有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底,山东省诸城市累计新增装机3595户,装机12.13万千瓦。其中,党政机关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45.39千瓦,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136.08千瓦,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3.72万千瓦,农村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实现并网8.39万千瓦。
政策护航储能发展
山东分布式的快速发展给电网消纳带来压力,早在2020年,山东就已做出项目强制配储的决策。近两年,山东共发布了30余条储能相关政策,2022年下半年更是连续出台相关政策
强力推动储能向更加良性、市场化、规模化发展。
2022年6月,山东补充了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相关规则,明确从9月起,新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可按月度可用容量获得容量补偿,缩短储能电站成本回收期。
8月,山东省能源局重磅印发《山东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保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从发电侧推动新能源配储。按照项目类型和特点,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保障性项目、市场化项目和就地消纳项目,并对市场化项目配套不同类型储能,按照储能容量(可存储电量,MWh)进行统一折算,对已落实建设条件的市场化项目,按照储能容量比例、规模比例、储能方式等因素,由高到低通过竞争排序获得并网资格。
9月,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支持示范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获得电能量收益;允许示范项目容量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获得容量租赁收益等。
10月,《关于征求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支持新能源与配储联合体参与电力市场。
到年底,光伏配储项目并网项目也提上日程,山东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公布的54个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都明确将配置大型独立储能或配建电化学储能,多数将于2024年底前并网。
再到12月30日,山东省正式印发《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一带、两城、三区、N基地”储能发展布局图,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计划达到500万千瓦左右。其中,2023年,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2024年,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通过以上一系列从发电侧、电网侧出发的动作,不难看出山东正以组合拳政策尝试解决储能发展制约。再结合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的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山东正大力推动“新能源+储能”高速发展,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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