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山丹县“十四五”第二批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需对东乐北滩光伏项目区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东乐北滩“十四五”第二批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区域内的所有坟墓。(东至:张掖市交投光伏项目区即东乐大口子道路;南至:G30连霍高速向北近3公里处;西至:碱滩镇交界处;北至:龙首山向南近2公里处)
二、迁坟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止。
三、迁坟要求
各坟主自公告之日起到山丹县东乐镇人民政府办理迁坟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坟墓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由山丹县东乐镇人民政府统一处理。对于在搬迁行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阻碍、干扰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补偿标准
单人坟每座2600元;双人坟每座3600元。
联系电话:
郭盛邦-县发改局-
张兴仕-东乐镇人民政府-
魏 斌-县民政局-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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