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抽水蓄能建设进入快车道。6月29日,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获得核准,这是2023年6月第5座获得核准的抽水蓄能电站。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在运抽水蓄能装机容量为4849万千瓦,在建(含核准筹建)电站规模达到1.358亿千瓦。
力求推动产业发展的地方政府和积极抢占站点资源的投资主体,是促进抽水蓄能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在抽水蓄能大规模发展之际,多位业内专家在公开论坛中表示,抽水蓄能建设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实现有序发展。
局部过热
抽水蓄能具有调峰、调相、储能等多种功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抽水蓄能电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非电网企业也开始加大力度布局抽水蓄能。地方政府看重抽水蓄能投资大,拉动经济的价值,普遍将抽水蓄能站点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资源,纷纷加快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核准。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新核准抽水蓄能电站48座,总装机规模6889.6万千瓦,年度核准规模超过之前50年的投产总规模。
除了已核准的项目,还有多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截至2022年,全国共有139个项目通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总装机容量1.77亿千瓦;74个项目通过可研阶段三大专题审查,总装机容量9689万千瓦;35个项目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总装机容量4903万千瓦。
抽水蓄能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分为预可研、可研、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四个阶段,在预可研阶段,重点关注的是电站装机规模和上下库址,并且需要对技术方案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判。
有些地方为了加快项目进度,在预可研深度不足的情况下就核准项目,虽然全国在建抽水蓄能电站规模已经接近1.4亿千瓦,但部分项目由于预可研不够深入,实际上处于核准未开工状态。
在2023中国抽水蓄能产业发展论坛暨秦岭生态院士行活动中,有专家表示,适合建抽水蓄能的地方要多建,不适合建就不要建。但在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出台以后,一些地方没有条件也要找条件上,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盲目发展抽水蓄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也有电网企业人士表示,发展抽水蓄能需要重视布局问题,并不是资源条件好就可以进行开发,抽水蓄能还受消纳能力、当地电价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如果抽水蓄能不能跨区消纳,其他省区无法分摊容量电费,过度开发抽水蓄能很可能会推高省内电价。
开展需求论证
6月28日,在水电总院和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抽水蓄能行业分会联合主办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2》《抽水蓄能产业发展报告2022》发布会上,水电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赵增海表示,电力系统需求是抽水蓄能发展的导向和边界,各省份对抽水蓄能的合理需求规模会发生变化,需要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更新论证工作,引导抽水蓄能合理有序发展。
水电总院技术委员会主任彭程在前述发布会上表示,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抽水蓄能快速发展的方向没有改变,但当下抽水蓄能开发需要更加规范、有序。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电力系统调节需求是抽水蓄能规划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依据,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需求论证工作。
对于如何科学合理确定抽水蓄能的需求,彭程认为,影响抽水蓄能规模的因素比较复杂,难以确定具体的规模,但可以在可行域内确定每个省的需求规模,这样有助于形成规范发展的共识。在开展抽水蓄能需求论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论证分析过程中,要注重需求定位和站点布局,抽水蓄能服务电力系统和特定电源的不同需求要有相应的站点资源支撑。服务电力系统的抽水蓄能,要靠近负荷中心,有利于改善电网潮流,节省电网投资;服务特定电源的抽水蓄能,要靠近新能源,通过与风光互补,改善电能质量,提高外送输电线路利用小时数。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抽水蓄能建设要避免供需错配,比如在电网末端选点,在小区域内集中建设“抽蓄三峡”,这些布局不利于优化电网结构。
其次,要充分重视抽水蓄能分阶段的经济性,站点资源条件也是确定需求规模的重要因素。在一个省内,抽水蓄能电站平均单位千瓦造价5000元到9000元不等,不同站点成本差距很大。各省需要合理匹配需求,优先建设经济性好的站点,不超阶段建设经济性差的站点。
最后,要做好抽水蓄能省间协调工作,地形条件一般、省内没有站点资源的省份,可以向邻省协商互济,跨省区匹配需求。
在前述论坛活动中,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长义表示,加强需求论证是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抽水蓄能的发展要紧密结合电力系统规划和系统运行需要,考虑资源保护、建设周期等因素,确保有序发展。依据电站拟定服务区域内的系统“三结构”(电源结构、负荷结构、供需结构)和“一资源”(站址资源条件)的实际情况,开展系统性论证和整体性谋划。
加强规划引导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的魏显安在论坛上表示,抽水蓄能需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发展,如果无序发展,也可能出现建而不用的问题。
在抽水蓄能建设管理方面,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制定了抽水蓄能发展规划。2021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2035年抽水蓄能的发展目标,并对抽水蓄能开发时序进行了安排。
《规划》在全国范围内普查筛选抽水蓄能资源站点基础上,建立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项目库。项目库共分为两类,一类是重点实施项目库,这些项目满足规划阶段深度要求,条件成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制约因素,总装机规模4.21亿千瓦;另一类是储备项目库,这些项目可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在完成制约因素避让以后,可以滚动调整进入重点实施项目库,此类项目总装机规模为3.05亿千瓦。
重点实施项目库又分为“十四五”、“十五五”重点实施项目,对于已纳规的抽水蓄能项目,省级政府拥有项目核准权。赵增海表示,新增项目纳规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地方过于看重抽水蓄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急于提出大规模的新增纳规项目,远超地方合理需求规模,可能带来投资浪费等不利影响,亟需出台抽水蓄能项目新增纳规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抽水蓄能项目纳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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