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江苏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拟组建“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注册资本10亿元,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充换电设施、氢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综合能源服务等六大应用领域开展布局。
今年新年伊始,常州吹响“新能源之都”冲锋号,1月31日,随着8个氢能产业项目签约落地,位于“两湖”创新区核心区中轴的常州氢湾扬帆启航。
常州氢湾启航,是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亮出的一张“王牌”。立足常州最美湖湾的先发优势、抢抓“新能源之都”建设快进窗口,布局氢能产业。2平方公里规划区域内,一期将建设34亩常州氢湾国际创新社区,将建造氢能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与制造基地、华东地区氢能源产业链差异化发展示范区、氢能源科技创新转化中心和氢能装备及核心零部件检验检测中心,构筑“一基地、一示范区、两中心”的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今年5月,常州氢湾正式启动建设,启动区为1000亩,其中360亩作为创新孵化区。作为“两湖”创新区建设的主阵地,预计到2025年,武进区将引育氢能装备制造及气体储运等产业链企业30家以上,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形成空间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集约高效的优势产业链。
随着常州新能源集团的建立,常州氢能产业将获得更大的发展。
原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组件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组建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落实 “532”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高效统筹全市新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组建常州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能源集团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出资主体为常州市人民政府,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新能源集团与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运营,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作管理模式。
二、新能源集团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充换电设施、氢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和综合能源服务等六大应用领域,深耕应用端、布局产业端、发力资本端,为推动“新能源之都”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新能源集团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控,构建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按照“1+N”的组织架构运作,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实行专业应用领域的市场化、实体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要素整合、一年见效,纵向延伸、三年成势,横向拓展、五年跨越”新能源集团发展目标,统筹资源、加强协调,在顶层设计、资金扶持等方面,积极支持新能源集团发展,为新能源集团赋能助力。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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