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实施意见》指出,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着力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基于工业互联网的风电场数字孪生系统,探索打造未来风场。逐步探索利用专属经济区发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深远海风电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健全海上风电建设管理体系,制定出台风电场建设技术标准和配套管理制度。到2025年,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达到500万千瓦。
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鼓励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相对集中区域,集约化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布局一批新能源电站周围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据了解,2022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末,浙江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主要为海上风电。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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