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关于推进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接入和消纳要求中提到,优先开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接入点配电网不需改造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可不配置储能。
分散式风电建设模式暂定为以下两类第一类,即利用港口、码头、工业园区、高速公路两侧及服务区废弃矿区等自有土地或用地红线范围内闲置用地开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总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第二类,即为积极稳妥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结合乡村振兴要求建设的乡村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不属于上述类型的按集中式风电要求管理。
此前,《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提出了广西自治区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及示范项目。优先发展集中式储能电站,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探索用户侧新型储能集中式发展。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3GW,其中集中式储能不低于2GW。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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