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津市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政策明确,到2030年力争全市新增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0万台,车桩比处于全国主要城市前列。
《方案》提到,要进一步推动传统加油站转型升级,到2030年,具备充换电功能的综合能源站达到50座。
政策提到,要实现京津冀主要城市交通圈充电网络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城市各类停车场充电桩全覆盖、农村地区充电桩镇镇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充电桩全覆盖,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
《方案》强调,不仅充电网络要“全”,充电还要“快”。《方案》提到,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
在城市充电网络方面,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区边缘有序延伸。各区在规划建设停车场所时,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城市道路临近空间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推动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居住区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办公区和“三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布局建设快慢结合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在公共区域,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对外开放,满足社会公众充电需求。重点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逐步提高快充设施占比。
充电网络的布设考虑到了刚需群体的充电需求。《方案》提到,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邮政快递等充电需求,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加快旅游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A级以上景区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基础设施,4A级以上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方案》鼓励新技术的创新应用。持续优化快充网络布局,降低场站用能成本。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应用。推广普及机械式、立体式、移动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场景,形成“大型充电示范场站+小区有序充电站”的车网互动充电网络。开展车联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换一体站等试点示范。
在支持政策方面,到2030年底,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各级政府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水平方面,推动多元化社会资本建设运营,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并加强行业规范、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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