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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开展固态电池及钠离子电池等先进储能/产能产品的研发

   2023-10-27 宁波市人民政府32650
核心提示:聚焦氢燃料电池、固态电池、新型发电等,发展深远海风光电等新型发电配套装备

10月24日,浙江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方案,其中提到,聚焦氢燃料电池、固态电池、新型发电等,在燃料电池新型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核心技术上有新突破,开展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先进储能/产能产品的研发,发展深远海风光电等新型发电配套装备。

原文如下: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3〕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宁波市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动宁波未来产业发展,培育增长新动能,构建竞争新优势,促进经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面向”为牵引,以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推进“四链协同”为主线,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全面融入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着力培塑九大未来产业赛道新优势,持续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率先将宁波打造成为未来产业创新引领区、场景应用示范区、融合发展先行区。

聚焦科技和产业变革前沿,优先发展前沿新材料等9个重点产业,并根据发展动态适时调整培育的重点产业。到2027年,涌现一批有影响力的硬核成果、创新企业和领军人才,形成有竞争力的未来产业体系。

——关键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引进一批高层次战略科学家和企业家,培育面向未来产业的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20个,取得关键未来技术突破30项。

——未来产业集群引领式发展。培育“大优强、绿新高”未来产业体系,打造代表性集群2个,争创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3个以上、市级未来产业先导区5个以上,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未来产业企业主体地位显著增强。培育头部企业10家、未来产业“新星”企业30家、集聚生态型企业5家。

——未来产业示范应用场景取得突破。牵头或参与制定标准规范30项,形成综合性应用场景30个,推出高端产品30件。

到2035年,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未来产业“链主”企业2家以上,构建规模超千亿元的未来产业集群2个以上,成为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和优质企业集聚地。

二、重点领域

(一)前沿新材料。

聚焦石墨烯基材料、柔性电子、下一代半导体等,打造前沿新材料高地。加强柔性电极、柔性传感等技术攻关,发展折叠显示特种膜、柔性显示发光以及柔性电路板等材料。探索开展氧化石墨烯、石墨烯微片、薄膜的规模化制备,推动超级铜、碳基芯片、烯碳纤维等产品应用。超前布局金刚石、氧化镓等超宽禁带下一代半导体。

(二)未来智能。

聚焦通信网络、算力网络、通用人工智能等,突破超高速光电太赫兹通信、6G、自主智能芯片、具身智能等通信网络技术,打造多模态智慧算力网络,推动GPT、智能驾驶、人形机器人、机器人自动设计编程等通用人工智能应用。

(三)元宇宙。

聚焦区块链、数字孪生、智能传感等,加强区块链在元宇宙中的融合应用,突破脑机接口、AR/VR、全息显示、人机沉浸式交互、虚拟数字人等关键技术,推进元宇宙交互终端、系统软件、原创内容集成应用。

(四)未来能源。

聚焦氢燃料电池、固态电池、新型发电等,在燃料电池新型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核心技术上有新突破,开展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先进储能/产能产品的研发,发展深远海风光电等新型发电配套装备。

(五)空天科技。

聚焦航空航天基础件、卫星互联网等,打造未来立体化交通体系。以液体火箭发动机、小型轻型航空发动机、未来全电飞机、特种飞行器等为引领,带动空天装备、卫星火箭、工业母机等产业发展。深化低轨卫星互联网、高精度导航定位、高分辨率遥感等技术研究,推动相关技术和产品在城市治理、国土规划、生态治理等领域应用。

(六)未来海洋。

聚焦海洋装备、海洋信息、海洋生物等,拓展未来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开展高端潜航器装备研究,发展高性能密封、防腐防污、海水淡化膜等海洋材料。发展水下“声—光—电—磁”联合探测技术与装备,推进水下声学光学、海底光缆电缆等通讯信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突破第三代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等育种技术,创新开展东海区重要海水养殖动植物优良品种培育技术研究,大力开发抗肿瘤抗衰老活性物质等海洋生物资源。

(七)量子科技。

聚焦量子测量、量子通信、量子计算等,突破高性能磁屏蔽材料、拓扑量子材料等技术瓶颈,发展惯性测量、极弱磁场测量等装备,前沿探索量子纠缠光源、线性光学体系、高密度光量子信息存储等技术。

(八)原创新药。

聚焦放疗药物、靶向药物、生物疫苗等,打造原创新药策源地。加快研发用于肿瘤诊疗的中短寿命医用同位素,突破质子肿瘤放疗技术。大力发展长效重组蛋白及多肽类药物、干细胞器官再生药物、新型单抗等靶向药物。开发重组亚单位疫苗、合成肽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等新型疫苗产品。

(九)未来诊疗。

聚焦人造组织器官、细胞治疗、基因诊疗、数字医疗等,发展未来诊疗体系。着力突破3D生物打印技术,推动人造活体组织、类器官研究,加快探索智慧型植介入器械。研发干细胞技术和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突破快速体外诊断、基因芯片等领域技术难题。加快发展康复机器人、手术机器人、无扰式健康感知等智能装备系统,着力突破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影像分析和新型诊疗等关键技术。

三、重大工程

(一)突出前瞻基础研究,实施未来技术策源工程

1.集聚高水平科创平台。

以甬江科创区为核心载体,争创杭州—宁波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谋划新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推进宁波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等院所高水平建设,构筑以甬江实验室为龙头的实验室体系。依托现有产业研究院,谋划建设未来产业研究院,强化未来产业赛道识别判断。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组建面向未来产业的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甬江科创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协同创新载体。

推动甬江科创区与杭州科创大走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协同联动,鼓励构建企业牵头、院所支撑、各类创新主体协同的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盟。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高精尖”人才引进、高端论坛展会举办等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布局基础前沿重大项目。

探索实施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组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新机制。在国家有需求、宁波有基础的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引领作用明显、协同效应突出的市级科技专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二)突出技术成果转化,实施未来场景开放工程

4.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技术交易、咨询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机构。鼓励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就地转移”“引进转移”等科技转移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5.打造未来产业试验场。

成立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加强场景清单梳理挖掘发布。依托甬江科创区、宁波前湾新区、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等,开展早期验证、融合试验、综合推广等场景建设,打造未来实验室、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未来工厂、未来交通、未来医院等未来产业试验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突出集聚集约集群,实施未来平台提升工程

6.提升“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能级。

以“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为主阵地,大力招引标杆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现有产业链向前沿延伸,加快技术创新、场景培育、生态构建,打造未来产业引领高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

7.强化未来产业空间谋划布局。

充分发挥甬江科创区的核心区引领作用,布局未来产业促进中心、概念验证中心等创新载体。引导各地强化未来产业与优势产业的协同发展,培育创建市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择优支持争创国家级、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四)突出企业主体培育,实施未来主体汇聚工程

8.引育行业头部企业。

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打造自主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标杆企业。对接已布局未来产业的行业龙头企业,引进头部企业和创新团队。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有实力的传统企业布局未来产业赛道。(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署、市商务局)

9.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

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创新领军企业等梯队,培育未来产业生态型企业和“新星”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0.加大补链强链延链力度。

聚焦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产业链薄弱环节,瞄准国内外重大产业平台、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编制未来产业招商图谱,开展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署、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五)强化人才战略支撑,实施未来人才引育工程

11.推进甬江人才工程迭代升级。

迭代升级甬江人才工程,在全球视野范围内引进具有前瞻战略思维的顶尖科学家、领军人才。打造良好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环境和创新环境,汇聚海内外有探索精神、创业激情的未来产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12.加快未来专业技术人才培育。

支持高校建立未来产业特色学院,完善学科设置、项目资助等机制,探索设立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研究基金,培育一批在未来产业具有创新潜力的人才。深化科普教育,为未来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六)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未来生态治理工程

13.构建产业协同创新机制。

促进未来产业“创新、产业、资金、人才”四链互融互通,强化技术协同创新、产业链优势互补、人才交流合作、资本踊跃参与,推动传统产业裂变升级,深化军民融合示范,构建“源头创新—成果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未来产业培育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4.完善投融资支持机制。

加强与头部股权投资机构的协作,在全球范围内识别跟踪未来产业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打造开放灵活的未来产业基金,发挥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多种融资工具功能,完善鼓励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支持政策,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未来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未来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未来产业规划布局和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建立实施“九个一”推进机制,即每个赛道明确一位分管市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批首席科学家、一家科研机构、一个高能级科创平台、一支重大基金、一批推进重大项目、一系列拟攻关的关键技术、一个拟打造的未来产业先导区,切实推进未来产业发展。

(二)注重战略谋划。

组建未来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高质量的决策支撑。动态调整未来产业重点培育方向,制定细分发展方向行动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未来产业跟踪、评估和统计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

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能源等政策。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政策,设立未来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装备首台套、创新产品推广等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构建优惠包容的政策支持体系。

(四)强化制度保障。

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强化未来产业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的法治保障。优化前沿领域失败容错纠错机制,探索“沙盒监管”模式,加强对“无人区”创新的制度性保护。

(五)筑牢数据基础。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确保数据交易、共享、转移行为规范有序。加快推进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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