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某资产评估公司执业质量有关问题。通告指出,某央企子企业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评估项目时,评估公司违规接受委托方指使,人为调整发电利用小时数,将评估结果从约3亿元提高至约4.19亿元,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
国资委表示,相关评估公司执业过程中未能做到诚实守信、勤勉谨慎,未独立、客观、公正从事业务,各央企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尊重评估机构独立性,严禁非法干预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
全文见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有关问题的通告
各中央企业:
经查明,2021年***公司在执业某中央企业子企业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评估项目时,违规接受委托方指使,人为调整发电利用小时数,将评估结果从约3亿元调高至4.19亿元,出具了编号为“XXX”的评估报告。***公司在执业过程中未做到诚实守信、勤勉谨慎,未独立、客观、公正从事业务。
请各中央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尊重评估机构独立性,严禁非法干预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及时动态管理评估机构备选库,规范选聘和使用评估机构,切实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产权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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