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产业强配、投资落地已成为光伏之“殇”,新能源市场开发是时候要重新“立规矩”了。
“预计到2025年,中国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将达到2.5万亿元,同比增长15%。”双碳目标大背景下,产业正在迎来黄金发展期,新能源这把火是越烧越旺了。然而,韩非子曾说过“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 ,则已矣。”就算是再大的“火苗”也不能任由它胡乱地烧,产业乱象如不及时肃清,则后患无穷。
强制捐款、天价外资,能有多荒谬?
众所周知,光伏电站的投资可以分为系统投资、非技术成本两大部分。其中,不同项目的系统投资相对固定,但非技术成本受实际情况影响,差异较大。
我国作为最大的光伏制造国,虽然多年来致力于降本增效,光伏制造各环节成本下降也有了明显成果位居世界前列,但项目开发成本却始终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产业配套就是影响非技术成本不降反升的重要因素之一,严重影响了光伏项目的落地推进。
如果是在合理范围内,那么一定的产业配套势必会为地区经济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形成规模效应。但“走了样”政策只能适得其反,人傻钱多的企业放在现实社会中又能找出来几个?
那么,近两年新能源产业强配到底有多“畸形”,世纪新能源网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例:
2022年8月1日,云南省砚山县政府网发布“砚山县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的公告”。根据公告,项目规划资源配置187.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其开发经营权必须对应100亿元及以上的产业类项目(不含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
同年8月,云南某县发布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招商公告,要求“投资方须对当地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进行帮扶和带动”。
无独有偶,四川某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招商明确提出“1+N”模式,要求企业在投资光伏项目的同时,需要在当地投资建设1个乡村振兴项目或酒店项目。
其实不只是云南、四川,内蒙古、湖北、湖南、新疆、安徽、宁夏、吉林、广西等十余个省份范围内都曾传出过类似的强配产业或投资的要求。
今年9月,一则““江苏某县260MW渔光互补项目配置:不低于2.5亿捐款 + 10亿产业配套 + 6000万美元外资””的传闻,再次刷新了人们对光伏产业配套“门槛”的认知。
该县的产业配套要求在当地注册成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企业为当地引进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且符合地方产业发展相关要求的制造业项目。此外,还要求在项目运营期内安排不低于1000万/年,用于支持当地乡村振兴发展,并将该条款作为第一竞争性条款,投资商可自愿抬高。
面对如此苛刻的投资条件,不仅遭到了光伏企业的反感,甚至引发了行业“众怒”,大家在愤愤不公的同时更多的是无可奈何。
“简直是明抢豪夺,如此不合理的政策不仅不能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实质性帮助,还会将更多有意愿的企业‘挡在门外’,这样的恶性循环只会让当地营商环境越来越差。”一位光伏从业者对世纪新能源网记者坦言,如今光伏项目开发的非技术成本正在急剧飙升,产业配套占比近2成!这些项目外的附加条件就像是看得见的“潜规则”,不断提高着项目开发的难度和风险。企业和投资者在“倒吸一口凉气”之余,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有苦无处说。
“组合拳”出击,旨在肃清乱象
由于缺乏市场规范,新能源项目在成为地方政府“摇钱树”后,项目开发进程中乱象丛生。投建光伏项目强制配套产业的“妖风”在全国多省蔓延,也引起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仅2022年,国家能源局就曾四次发文对不当市场行为进行纠偏。
注:世纪新能源网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10月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再度下发特急通知,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重拳出击”新能源开发强配产业等乱象。
《通知》指出,重点整治对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行为,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营造规范高效、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开发环境。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聚焦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展,至2023年11月30日结束。地方自查整改结束后,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核查评估,对应整改而未整改的,将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通知》印发后,据世纪新能源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贵州、福建、安徽、宁夏四省发文跟进。
在近两年国家大力整改不断纠偏的过程中,部分省市新能源产业强制配套情况已有所出现改善,今年8月云南省广南县147MW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叫停,该项目同样涉及强制配套产业和投资。
而今“十四五”过半,我国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成绩亮眼。无限“风光”背后,决不能让暗藏的隐忧阻碍行业发展脚步。
面对国家针对新能源市场不当行为的新一轮高压整治,能否落在实处才是关键,被“束缚”已久的光伏从业者对产业何时能够重现“自由”之光始终抱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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