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大族激光公布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王磊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王磊担任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监事期间,王磊父亲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7,700股,卖出公司股票7,70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王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大族激光2022年年报显示,王磊于2007年9月10日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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