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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招标丨200MW/400MWh!江苏盐城独立储能电站EPC招标

   2023-11-02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2710
核心提示:储能系统额定容量共包含60套3.35MW/6.7MWh电池储能系统

10月31日,东台市沿海区200MW/400MWh储能电站EPC招标,项目位于江苏盐城,总投资约6.37亿元,招标人为东台市国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地方控股企业。

本项目拟建设200MW/4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一次性建成。储能系统额定容量共包含60套3.35MW/6.7MWh电池储能系统。最终的系统配置以电池及PCS厂家的实际应用数据为准。每套电池储能系统标称容量为6.7MWh,包含电池及电池架、高压包、汇流柜、监控柜、BMS、通讯监控、消防、智辅系统等设备有机的集成到1个标准的单元中。每套升压变流系统内包含1台3350kW储能变流器,1台3450kVA干式双绕组变压器,1面35kV开关柜(含防雷器)等,通过厂内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储能场地110kV升压站进行升压并网。新建1座全户内升压站,新建2台110MVA(110/35kV)升压主变,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新建1座运维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000m2。本体与外线的分界以升压站建筑外墙挂点起划分,挂点绝缘子串及引下线不包含在内。

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单个容量规模为100MW/200MWh及以上规模已完工的独立储能电站EPC总承包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情如下:

东台市沿海区200MW/400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沿海区200MW/400MWh储能电站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国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台市沿海区200MW/400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建设地点:盐城市东台市迎宾大道与海富西路交叉口

1.1.2 建设规模:拟建设200MW/4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一次性建成。储能系统额定容量共包含60套3.35MW/6.7MWh电池储能系统。最终的系统配置以电池及PCS厂家的实际应用数据为准。每套电池储能系统标称容量为6.7MWh,包含电池及电池架、高压包、汇流柜、监控柜、BMS、通讯监控、消防、智辅系统等设备有机的集成到1个标准的单元中。每套升压变流系统内包含1台3350kW储能变流器,1台3450kVA干式双绕组变压器,1面35kV开关柜(含防雷器)等,通过厂内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储能场地110kV升压站进行升压并网。新建1座全户内升压站,新建2台110MVA(110/35kV)升压主变,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新建1座运维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000m2。本体与外线的分界以升压站建筑外墙挂点起划分,挂点绝缘子串及引下线不包含在内。

1.1.3 项目投资估算:6.37亿元。

1.1.4 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80 日历天,最晚不迟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网投运。

2.2 招标范围:东台市沿海区200MW/400MWh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勘察设计:接入系统(接入系统一次报告、二次报告、电能质量报告编制并取得江苏省电力公司的接入批复意见);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的编制;

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主变、110kVGIS、35kV配电装置、控制系统、电缆等设备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

工程施工:所需批复手续办理、站区建筑工程施工,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临时设施施工、并网验收(含质监验收、电网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等)等项目所需的全部验收工作、性能检测、试运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从2020年11月01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容量规模为100MW/200MWh(单个项目)及以上规模已完工的独立储能电站(需同时配套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升压站)EPC总承包业绩(含联合体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工程范围、签字页等)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项目已完工证明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并网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并网验收(竣工)报告/意见单、业主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的还需另外提供项目业主代表的姓名、职务及其联系方式;

3.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5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公司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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