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深高速发布《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风电并购协议履行进展的公告》。
公告介绍了深高速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环境公司”)与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风电”)的并购协议履行进展。
南京风电于2019年度和2020年度达到了目标业绩;于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未达到目标业绩。南京风电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11,532万元和人民币23,086万元,与业绩承诺相比,环境公司于2021年度和2022年度应占利润的缺口分别为人民币10,369万元和人民币17,180万元。按照并购协议的约定,若南京风电第三次或第四次(即2021年度或2022年度)未能达到目标业绩,业绩承诺方须同比例按约定的计算方式将部分或全部南京风电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环境公司作为补偿,但以业绩承诺方所持南京风电全部股权为限。
2023年11月9日,环境公司与12名业绩承诺方中的11名(除朱胜利之外)签订了《协议书》,同意以各自持有的南京风电全部股权共计47.04%无偿转让予环境公司,以履行各自对环境公司进行补偿的义务。上述股权转让全部完成后,环境公司将持有南京风电98.04%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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