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28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项目为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项目原计划在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建设 22,922.87平方米厂房用于建设精密部品生产线和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建设期 2年,达产后可形成年产精密金属部品 12,000万套、家庭储能 10,000套、100套的产业规模。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原计划投资 24,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4,400.00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4,878.68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34.27%。
本次变更系将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中的储能产品生产线项目通过异地建设的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继续实施,实施主体由津荣天宇变更为浙江津荣,除此之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情况,且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下的精密部品生产线项目将会按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后,储能产品项目将用于浙江津荣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的储能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000.00万元,原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357.89万元将继续用于精密部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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